玉米种植合作社需要购买什么农机?
但是,由于我国“三农”工作的历史和现实局限性,农机专业合作社乃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中还存在几个具体问题,值得探讨。设备资源所有者和操作者的分离,使得设备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难以实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运行过程中,有部分农民以资金的形式入股,也有大量农民以设备资源(农机设备、土地资源)的形式加入合作社。成员把设备资源投入合作社,由合作社经营,成员获得分红。成员仍然是设备资源的所有者。合作社是设备资源的经营者。虽然合作社采取民主管理,但在具体操作中,不可能每个成员都满足企业意愿。也就是说,合作社的经营者只能以民主集权的方式运作,也就是说,设备资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分离的。正因为这种分离,可能很难对成员投入的设备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农民带着农机具进入合作社,在农机具的维护上,合作社认为是农民的工具,应该由农民维护;另一方面,农民认为合作社应该负责将机器带入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面积的测算误差造成了合作社服务成本和服务风险的增加。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内外开展经营服务,包括跨区域经营。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土地面积的确定一般以《土地承包手册》合同中的耕地面积为依据,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产物。另外,在各地承包到户时,根据土地类型有优惠。虽然对合同进行了多次完善和核对,但合同中反映的面积往往与实际面积不一致,实际面积大于合同中的面积,造成了合作社在服务过程中无法正常经营。比如合作社在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的前期,与农户签订了作业服务合同。为了调动农民机械化植保和统防统治的积极性,合作社承诺如果不能达到防治效果就赔偿损失,而在具体的防治和作业服务中,按照农民提供的面积配药。由于面积误差,可能达不到控制效果,合作社将不得不支付补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实现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之一。然而,在这方面的意愿和实际条件之间存在差异。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目前有几万台农机,虽然国家有一定的补贴,但是资金量还是比较大的。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必须有资金购买机器设备。而合作社的融资渠道只有两个,一个是农民入股资金(有限),一个是贷款(有限),但这两个渠道很难满足发展的需要。二是劳动条件难以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服务是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向。而我国现行的以统分结合经营为主的土地家庭承包制,把土地承包到户。虽然土地流转政策提高了土地的集约程度,土地整理改善了土地的机械化作业条件,但这些都只是示范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条件没有得到完全和根本的改善。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大生产,改善劳动条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三是管理、技术、服务水平难以提高。虽然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鼓励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但如何加强,怎么做,还没有答案。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运行情况是:1。依托基层农站和经济组织,把一些农民组织起来,投入一些资金,进行一些经营。2.依托大型农机企业,聚合一些机器,提供一些服务。3.靠公司或者老板流转一些土地,搞一些开发。4.依靠农民的积极性,组队,死磕。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提高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是非常困难的。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要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应做好以下具体工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法律并执行。目前虽有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但往往流于形式。合作社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实用的内部管理法律,确保集体权利得到尊重,成员利益不受侵害。这些制度和管理法应该由合作社来做。应核实土地面积。诚然,土地面积误差有历史原因,但近年来的基本建设(农业与非农业、公益与非公益)也使土地面积测量不准确,应在有条件的范围内进行核实。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各种利益关系和按土地面积计算的统计数据,这个工程应该由政府来做。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支持。要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和服务条件,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