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党员意味着什么?在线等急!!!

“两新”组织是指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

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经济组织。

新型社会组织是指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同意,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团体。

近年来,“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蓬勃发展,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在“三个扩大”的要求下,要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必须实现“三个转变”。

从外部驱动到内部驱动

“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刚起步时,是靠外力推动的。但是,外力是企业党建工作发展的外在因素,“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必须主要依靠“两新”组织的内力才能取得实效,做到持之以恒。内部因素,在外部条件的配合下,搞好党建。

“两新”组织党建的目标是团结党员、团结群众、团结社会。“两新”组织的党组织最贴近党员群众,能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心理需求和利益诉求,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两新”组织的党组织比企业之外的任何组织都最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它比任何其他组织都更有效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

目前,所有社区都有助理党建研究员,负责整个社区的党建工作,包括“两新”组织。市、区还招募了一批专职党群工作者进楼开展党群活动。但实践证明,外派的党的干部和党群工作者无法进入“两新”组织的管理决策层,难以开展有效的党建工作。从实践来看,很多“两新”组织对外来党务工作者的党建活动不了解、不理解、不接受,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这说明,只有社区党建助理研究员和社区党群工作者队伍是远远不够的。要“聘请”党员中的中高层干部和“两新”组织中的企业业务骨干为“兼职党务工作者”。

实践证明,凡是在“两新”组织中党建真正成功有效的园区和楼宇,都是因为“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内在积极性和凝聚力。

从“无为而治”到“三个服务”

“两新”组织内部的党建工作是整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主体。但是,目前许多“两新”组织中存在两种倾向:一是党组织的作用虚无缥缈,认为党组织只是党员的简单集合体,党组织很难在“三服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第二,党组织作用的侧重点有所偏差。认为党组织只能维护和服务于业主的利益,而对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可有可无。这两种倾向使得“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无法有效实现从组织覆盖到党建目标的转变,是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障碍之一。为此,“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必须从“无为”向“三服务”转变。

为企业服务。在“两新”组织内部开展党建活动,得到业主的认同和支持,这一点非常重要。要想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就要把党建活动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结合起来,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起来。让企业主认为党建活动对企业经营好、创造利润非常重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两新”组织中的党建活动不仅能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且能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

为党员服务。党员反映:“党员是私企农民工,流动性强。为此,(党组织)要让党员有归属感。让党员真正感受到自己既是农民工,又是党员。”"我们必须鼓励党员成才,鼓励党员竞争."党员参与组织活动不仅可以得到报酬和“无休止的学习讨论”,必要时还可以得到组织的帮助。

服务大众。“两新”组织中的党员要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两新”组织中的党员不仅要努力工作,完成企业交给的任务;还要团结企业中的群众,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和党组织要发挥群众之间、群众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作用,让群众感受到党员和党组织的存在,从身边的党员和党组织中获得信心和力量。这样才能增强党组织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个服务”原则是党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活动的基础。坚持这个原则,党在“两新”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就水到渠成了。

从“各自为战”到制度建设的转变

“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总体上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独立作战”的状态当然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充分发挥各党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丰富“两新”组织党建经验,对推进今后的党建工作十分有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孤军奋战”,客观上造成了认识与行动的不一致。

首先,对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有不同的理解。党组织的“三个服务”应该是全方位的,不仅要为企业服务,还要为党员和群众服务。有的党组织认为只要服务好企业,在工作岗位上完成业主交给的任务就可以了,有的党组织认为服务群众很抽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服务对象的不完全,必然会影响党建工作的效果。

其次,与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不符。一些党组织不仅进行节日慰问,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社会活动,还通过谈心制度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帮助他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甚至帮助下岗失业党员就业。有的党组织只搞社会活动和节日慰问,认为党组织没有义务帮助无业党员和群众,对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视而不见。

无疑,这些不一致是当前“两新”组织党建效果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层面规范“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

从制度层面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至少包括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市、区、社区为其党组织、党员和群众服务。中央制定了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文件。地方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以这些文件为指导,制定具体工作制度,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资金支持、宣传支持和人才支持,确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顺利进行。在第二个层次上,“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为党员服务,为群众服务,为“两新”组织服务。从总体上看,“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在党员为人民服务和为企业服务方面参差不齐。因此,要把“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规范化,提升到“三服务”的层次。而且要在中央文件和地方各级党组织意见的指导下,制定党组织的具体工作制度。(摘自上海分公司生活党课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