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楼盘起名钓鱼台是怎么回事?
据报道,安徽高速地产苏州公司在苏州市相城区开发了一处楼盘,对外销售时楼盘项目被命名为“钓鱼台别墅”,在公司网站及售楼现场、楼盘的宣传楼书等处以“钓鱼台别墅”“姑苏钓鱼台”(简、繁体)等文字大量宣传。
据了解,该公司还将开发、销售的楼盘第二期,命名为与钓鱼台国宾馆内的楼宇“芳菲苑”一字之差的“芳菲院”,并在网站中使用“古今几人能坐钓鱼台”“携钓鱼台离京返乡,妙传当年天子雅号”等宣传语。
钓鱼台美高梅公司发现后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安徽高速地产苏州公司停止侵权,停止使用“钓鱼台”作为楼盘名并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请变更,赔偿其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5.4万元。
承办法官:傍名牌是商标侵权中常见的现象。该案中被告将其开发的楼盘命名为带有“钓鱼台”字样,主观上借助钓鱼台国宾馆及“钓鱼台”商标的声誉,容易诱导公众产生联想和误认,攀附恶意明显,构成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