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名字增加字需要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做了“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复杂了。?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改名的,要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部门审查、审批后予以更改;对18周岁以上成年人要求改名,则需要理由充分且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更改姓名。?

但公安机关在办理公民变更姓名问题时,一般依据公安内部规定,即“16周岁以下的公民酌情办理,16周岁以上的公民,公安机关要严格控制”办理,更增加了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难度。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