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农场的建制沿革
友谊农场黑龙江农垦总局系统国营农场,隶属红兴隆农场管理局。位于黑龙江垦区东部境内,场部设在友谊镇。友谊农场,是1954年苏联政府援助建立的大型机械化谷物农场。为纪念中苏之间的友谊,故命名“国营友谊农场”。1954年10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国营友谊农场的决定》,并指定场址设在黑龙江省集贤县三道岗地区,任命王操犁(黑龙江省农业厅厅长)为场长。同年11月进行勘测设计,并选定三道岗东北8公里处作为总场场部,于12月21日举行升旗仪式,象征着友谊农场的诞生。
1955年5月初开始开荒,到6月9日***开荒39.3万亩,当年播种小麦5.27万亩。总场下设5个分场(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1956年基本建成,到1957年已拥有耕地45.5万亩,拖拉机97台、联合收割机96台、汽车60台,职工2360人,总人口5400人。1958年10月,将集贤县的兴隆、三道岗、七星、友林4个乡和套河乡的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友谊农场,成立友谊人民公社,实行“社场合一”管理体制。1960年4月,撤销友谊公社,以友谊农场管理范围设置友谊县,实行“县场合一”管理体制。1968年6月,组建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将友谊农场编为第三师第十八团。
1973年9月,国务院批准,正式撤销友谊县。1976年2月,撤销生产建设兵团,恢复友谊农场,隶属红兴隆农场管理局。1984年12月,仍以原友谊农场场区范围恢复友谊县,是个纯农垦企业的农场县。1992年,总场下设11个农业分场,全场总人口1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