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做错了?吴朱之二十三,父母之爱与法治!
如果我们认为君臣之间的关系可以像父子一样,那么这个世界就治理得很好了,从这个道理上讲,就不应该有父子之争。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任何情感都无法超越父母对子女的爱,但即使都平等地爱着子女,家庭在治理上也未必温馨和谐。所以君主即使深爱臣民,也未必能保证天下不乱?
更何况,按常理来说,前王对百姓的爱不会超过父母对子女的爱,子女也不一定总会嫌弃父母,那么单靠善良怎么能把百姓治理好呢?
谈谈自己的理解
韩非在提出了不适应春秋战国乱世的大方向的儒墨思想后,进一步分析了儒墨在赞美前王“人如父母”方面的兼爱论点。首先从父子关系上来说,“夫当待君臣如父子”,然后才是“无乱父子”。
这个反驳非常尖锐,而且是儒家和墨家的重点。自然界存在的父子关系也是争议不断。如何才能确定“君臣必当父子”?即使君主爱他的父母,也很难保证他的人民不会犯错。
韩非接着说,父母“都是相爱的,不一定能治好”。从人性的角度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一如既往的,但父母治理的家庭未必是温馨祥和的。这么深的感情,也不能保证不出事。更何况君主对臣民的感情很难超过对父母的感情。
这一步充分展示了韩非高超的辩论技巧。假设对方理论成立,他用既成事实反驳对方自己的观点。现实中,家庭纠纷、父子反目的例子很多。所以,怎样才能保证君主像父母一样管理臣民呢?
韩非后来总结说,先王的爱不会超过父母,百姓也不一定会忠于君主。这样,靠君主的仁慈来治理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经过这种分析,以爱治国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儒家墨家也会辩解,你韩非说我们的爱情法治不好,你的法治没问题?依法治国才能治理好国家。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犯罪行为?
事实上,这种说法是混淆概念。你要知道战略方法和行动结果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好的战略方法不一定能得到想要的结果,这需要具体的人去执行,具体的人有好坏之分;有善恶的观念;有局限性。
所以,再好的法治,也只有正义的善行和犯罪的恶行。虽然法治是治国之策,但不能改变善恶并存是社会特征,法律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惩恶扬善,为了公平正义,为了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