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合同和公司名称不一样怎么办?
法律分析:建议先咨询公司负责人,修正合同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分别持有。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标准约定不明确,引起争议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