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随笔散文

  玫瑰

 传说,在子夜时分盛开的玫瑰随着空气中的雾气蕴蔼会散发出白天所未有的一种持久的芳香,随夜雾中弥散开来,闻者,沁人心脾,慧眼大开,会让人保鲜着愉悦的心情,而青春永驻,但成千上万的玫瑰一般都是在白天开放,在夜里开放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极品。

 在我们这个滨海小城,很早就耳闻在威海大森林夜总会时不时会出现一个跳舞特别嗨的女孩儿,大家都想一睹真容,但只是偶见风采,却难识庐山真面目,谁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来自小城的哪个角落,背地里大家都给这个女孩起名叫“夜玫瑰”。

 特别是男同事,在公司谈起这个女孩儿,都说认识这个女孩儿来吹嘘和装装自己的面子。却时常又被大家识破自圆自说的谎言而被起哄。这天,大家又在谈起这个神秘的女孩,说昨晚又有人见到她了,金黄的长发,窈窕的身材还有特别给力的舞姿,让很多人痴迷,所以,也会经常有同事去夜总会,宁肯什么都不消费,而只是为等到她,欣赏她的舞步,那是一种享受,一种欣赏,一种赞同,还有一种向往。

 我有个同窗好友,大学毕业后,她在一个知名公司任职,事业风声水起,做事一丝不苟,很得人敬佩。只是人很稳重,属于内向型的那种,从来不去那种场合。这天我下班没事,就抱着试试的态度约了她一起做个伴,去夜总会看看,到底大家传说的这个夜玫瑰跳舞有什么样的吸引力让大家这么着迷。好友她笑笑,说:“有啥看的,不就是跳舞吗?”但经我再三软磨硬泡,终于她答应陪我一起去几晚上。

 可惜,一连去了一个周,也没遇到这个女孩儿,于是,关于她的传说更多了,有的说她遇到劫匪了,有的说她认识了哪个金主了,她就这样消失了。

 好友也不再陪我去了,但我这人天生就有好奇心,我还是坚持去,越是神秘,越感觉有趣。因为大家把这个女孩传的太神乎了。时间长了,我也不再是只坐着欣赏了,也会在人多混杂时敢于上去扭几步了,跳舞这行有个规矩:大家公认跳得好的,在动感的音乐声中会被大家渐渐地围拢起来,会以这人为中心,形成一个领舞的场面。慢慢地,我也敢围着跳舞跳得比较好的边缘舞动了。让我感觉我因为好奇而寻觅,又因为寻觅而喜好上了这种氛围了。

 这个周六的晚上,我依然去了,因为我知道,宁可挨个的夜总会去,倒不如在一家夜总会守株待兔地等候这位神秘女孩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等到了!正当大家跳得无趣时,这个女孩蒙着面纱出现了,我的天,这行头:金黄的长发及腰,闪亮的金丝衣,一条黑色的皮裤外是一条超短迷你百褶裙,刹那间,就象早就安排好了一样,音乐也换成了德国“绝对震憾心脏DJ”舞曲,整个场面顿时沸腾了,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口哨声,混合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哇!好酷哦,那么纤细的小蛮腰竟然有那么大的力量,每一个音符仿佛因她而有了灵性似的熠熠生辉,时而象俏皮的风吹过的杨柳,时而象凌云漫步,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似随时可以分拆开来而又随时可以临场组合成很完美的机器人,珠缨旋转星宿摇,花蔓振作龙蛇动。如果说女娲造人需要智慧的想象,那么,这个女孩儿就是专为舞蹈而生的精灵,又仿佛她在用得天独厚的肢体语言在讲述一个个迷人的故事,她跳得那么酣畅淋漓,那么的自由自在!如鹰之翱翔,如鱼儿入水,感觉有着巨大能量需要释放似的,又感觉她不是在跳舞,而是一种宣泄、一种原子爆发的反应,动力十足!她带动了整个舞厅的气氛,音乐不再是音乐,舞蹈不再是舞蹈,剩下的只有美奂美仑、心驰神往的境界!令人感动,让人陶醉,用她满满的自信表达着对生活的爱,对世界的爱,对一切的爱……

 大家自觉向这个女孩靠拢的时候,我也悄悄地跳舞至她的身边,耸肩、摇摆、蹦跳,一切是那么的和谐,一切又是那么的忘我,忽地在女孩儿跳舞的地方升起了一个旋转舞台,女孩还是那么自如地舞动着青春的每一个音符,就在她忘我地甩头的时候,蓦然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她手腕上的手链,竟然和我的一模一样!我惊呆了!我倏地伫立在那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那么地扎眼,那个女孩儿也发觉了什么似的,边跳边把一只手摆动着在空中旋转,舞台降下来,她不再是那个领舞者,在大家崇拜而又羡慕的眼神中,她几步就晃过了人群,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舞曲还没有跳完,她就这样消失在后台中……

 这个手链我太熟悉了,那是我和我的同窗好友在毕业时去银饰店特意订做的,因为在大学时我们俩在一次次比赛中配合默契而得绰号“幻影双鱼”,我俩为了纪念,就请人打造了一对挂着双鱼的手链,彼此各一个,它象征着我们的友谊,也象征着我们的默契。可是,这个手链的主人正是那个在学校、在公司特别稳重、特别宅的那个同窗好友,我从未见过和听说过她会跳舞,怎么可能是她?但又不可能不是,除非那个手链是被别人捡到了,但我似乎又感觉到哪里又与这个女孩似曾相识,还有她的匆忙离去,简直是个谜团,如果是她,什么时候竟然学得这么一手妙曼舞姿,做为好朋友的我却一脸茫然。我后悔刚才没有靠她太近,后悔没有在闪烁的灯光下仔细端祥与揣摩,我决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第二天,我邀此同窗好友去喝卡布奇诺,她准时赴约,我看到她抬起戴着双鱼手链的手,文静地举着杯子,与昨晚那个女孩儿怎么也联系不起来。我说,老实交待吧。她笑笑,说:“白天伏案工作了一天,是脑力劳动,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时间久了就有点压抑了,后来就偷偷学了跳舞,一开始是在家练习,后来,突发奇想,戴了面纱或假面具去跳舞该很刺激,而我的一个表哥正好是大森林夜总会的负责人,就和他商量,每次都由他掩护我撤退,这样谁也不认识我,我还是文静而庄重的我。第二天上班,感觉自己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似的精神,这种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运动,让我的人生快乐无比!只是我不曾想,被大家传来传去竟然成了什么夜玫瑰,你可要替我保守这个秘密,这只是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爱好而已。”我的心一下就暖暖地舒展开来,我理解了。

 是啊,平时,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去仔细观赏与品味,也会发现其有惊艳之美,何况我们人类呢?一个人,要活得洒脱,活得开心,自我感觉良好,便好。

  盛开的玫瑰

 佛说:万事皆有因,有因才有果。

 一朵玫瑰要经历深冬的寒冷、春天的风雨、盛夏的炙热,才能盛开得芬芳艳丽;一个人,要经历世事的沧桑与千锤百炼的磨砺,才得以成就自己。同样,一个心浮气躁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发展的。

 公司来了一个已经四次跳槽的新工人,刚出徒又不干了,让大家感触很深。我们不去计较他的得失,只是以他的心境去看问题,此人可能一生都要被别人的话语而左右,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成功。

 假如他是一朵玫瑰,他只闻到玫瑰盛开时醉人的花香,只是肤浅地羡慕玫瑰绽放时迷人的花朵,而如果让他在寒风凛冽中挺立,在白雪皑皑时积蓄力量,待早春料峭的风吹过,冰凉肆虐的雨打过,那他指定不会再去愿意做玫瑰了。仔细想来,寒风再冷,是为它冬日的休整,让它有一个冬眠的休息过程,白雪皑皑是为了让它远离病虫害的袭击,早春的风是为了让它把积蓄了一冬的力量有个苏醒的过程,冰凉的雨则是为了让它有灌溉营养的源泉,这些才是成就玫瑰芳香绽放的原因。

 看看公司里的管理层,哪个不是经历过车间的锻造,哪个不是吃过苦、受过累、流过血、出过汗、解决过重重困难的人?

 同事的外甥女喜欢捉蝴蝶玩,但蝴蝶很难扑捉到,后来,她妈妈告诉她,知道蝴蝶是虫变成的,她就把那些快蝶变的虫捉来养,竟然还养出了门道,专门捉来最丑的虫养,原来那些慢慢爬行的最丑的虫子才会变成最漂亮的绚丽多彩的蝴蝶,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把自己的心态放得最低,把自己华丽的褪变当成是人生的转折点,那么,我们的事业、我们的人生是不是可以就可以不怕困难,不畏艰险,不怕丑陋,而默默地做一只禹禹独行的虫,吸收着自然的雨露,吃着简单的食粮,找来书籍去学习,苦心钻研技术和专业知识,成就自己,成就他人,就会成就一切,哪怕我们是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也不要抱怨生命的高低贵贱,我们依旧可以长成一汪蓬蓬勃勃的碧绿,昭示着生命的顽强与旺盛;即使我们是一朵不起眼的米粒大的花儿,我们仍然可以盛开得漫山遍野,一片灿烂。

 就象玫瑰,就那么简单地接受着大自然赋予的一切:风吹、雨打、雪藏、光照……待时机来临,便会绝美绽放,以一颗平常心,面对世间一切事,那么,皆大欢喜,因为,万事有因必有果。

 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片盛开的玫瑰花园,它芬芳、它美丽,清风如许,暗香袭。

  玫瑰的缤纷世界

 提到红玫瑰,自有一种热烈扑面而来。

 热烈如火的玫瑰,红得娇艳欲滴妖娆性感,红得浓浓郁郁荡气回肠,像极了一位敢爱敢恨的女子,一旦爱上了,便不管不顾,那种疯狂是世人和世俗都阻挡不了的。在爱的人面恣意的开放,一瓣两瓣三四瓣,尽情的开呀开,开得灿烂至极,绚丽至极,直开到花心裸露,花瓣掉落。这是置生死不顾的盛开,这是昏天暗地的盛开,是轰轰烈烈的盛开!

 这样的爱,结局往往没有想象的完美。以为自己纯粹的爱会地老天荒,以为那个爱的人,会和自己耳鬓厮磨、生死相依,不离不弃,但结果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最终以伤心散场。

 红玫瑰的爱,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它的盛情让人难以接受,它是霸道的爱,也是毁灭性的爱。

 柔情似水的白玫瑰,白得纯洁无暇清秀俊逸,白得冷傲高贵又孤独寂寞。《红楼梦》里林黛玉正是白玫瑰一样的女子,冰清玉洁,清高孤傲。弱柳扶风娇喘微微的美让人无比爱怜,刀子一般刻薄的话语又让人不敢靠近。隔世望去,这朵白玫瑰身上逼仄的冷气,让她在自己的世界里孤芳自赏。

 在《红楼梦》众多的女子中,她恰如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在世俗的风霜刀剑面前,兀自芬芳。

 这水做的女子,对爱情的要求也如水一般洁净透明。她和宝玉的爱情,一如孤标傲世的.白玫瑰独自开放。在当时的封建礼教下,宝黛的爱情,是最最纯真最最简单又最最优美的爱情,正应了小说的结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他们的爱情没有掺杂一点世俗的污秽,干干净净,如洁白的雪花一样。这样唯美的爱情,在封建社会是很难存在的,宝黛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

 白玫瑰的爱情,太纯净,它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此它也只能是红楼一梦。

 透明的高脚杯,浅橘的香槟,慢慢地端起来,浅啜一口,是多么悠闲雅致的事情!若再与相爱的人,轻轻地碰一下杯,那该是多么浪漫又圆满的事!

 香槟玫瑰有着香槟一样的颜色,淡淡的黄色里透出一点点橙色,它比冷气逼人的白玫瑰多了些温度,多了些尘世的烟火气。它那淡淡的黄是一种暖暖的感觉,我想,爱情的颜色就应该是这暖暖的香槟色吧?

 香槟玫瑰的爱情,大抵应该是最圆满的爱情,不乏浪漫,不失雅韵又有人情味。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当属此列。西汉时期,一贫如洗的大才子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打动了貌美如花,且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著名富家小姐卓文君,她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与阻挠,毅然与司马相如雪夜私奔,后为了生活,又当垆沽酒,他们的爱情被传为千古佳话。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易安居士笔下羞怯的小姑娘,即是一支含苞待放的粉玫瑰。

 清晨,带露珠的粉玫瑰,娇羞无限!一层一层花瓣上,晶莹透明!轻轻的瞟一眼啊,就再也忘不了!顾盼流转之间,眼儿媚儿,全是女儿家的娇态。

 我窃以为,这世上,再没有别的什么颜色或品种的花,比粉玫瑰更像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了!简简单单,羞羞涩涩,不加雕琢,没经粉饰,自然如清水芙蓉一般清丽。

 哪个钟情的少年能不喜欢?

 少男少女的爱,就这么简单,因为喜欢,所以爱!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没有虚伪,没有利用,不考虑地域,不顾及父母,傻乎乎,单纯纯的爱着。

 只可惜的是,这样的爱是不成熟的,基本上都是学生的早恋,结局也可想而知了。但因其单纯,唯美,便被深深地刻在了记忆中!

 蓝色妖姬,单听名字,就有股妖媚气,让人不禁联想到千年狐妖。

 蓝,是深深的蓝,是妖艳的蓝。做成花束,再配一圈白色的羽毛,风一吹,羽毛就那样飘呀飘,只诱得人象中了它的邪毒,竟无法自拔!

 蓝色妖姬,它的本色是白玫瑰或粉玫瑰,加了花卉染色剂加工而成。

 就像人,比如一个风尘女子,你能说她本质是坏的?“人之初,性本善”,她原也是善良单纯,和男子说话即羞得满脸通红的女孩子,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或是污秽环境影响,要不就是生活所迫等等原因,而造成她的恶俗不堪,以至于靠出卖色相来生活。

 作为女人,我极讨厌蓝色妖姬,而男人估计抵御不了它的诱惑,要不,蓝色妖姬为什么一直价格不菲?

 家花没有野花香,野花的野性更符合不受拘束的男人的天性。

 蓝色妖姬没有爱情,它的情是泛滥的,到处留情,但真爱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