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生儿户口办理

法律主观: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