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工作系统

b超室工作制度的相关制度和职责

1,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完成,包括病史、体征和阳性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和部位。

2.检查前要详细了解病情、检查部位、目的和要求。如遇疑难问题或难以诊断的可疑病变,应立即向上级医生请示,必要时与临床医生讨论或短时间随访。

3.所有超声波检查必须编号并登记。

4.检查报告的书写规范,详细描述超声所见及有条件的阳性声像图,提出诊断意见。

5.出具报告时,医师应当签署全名,并做好核对工作,认真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器械应用规范》和操作规范。

6、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7、每台仪器应建立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8、工作室应保持整洁、干燥和通风良好,并配备加热和冷却设备;严禁在室内吸烟、嬉笑、会客;工作时间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换鞋进入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