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十二岁了。我能改他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是的。需要满足以下处理条件:公民要求更改姓名且理由充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刑事处罚、正在劳动教养的,不允许更改姓名)。改名的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随夫姓的女子去掉了夫姓,或者改姓了自己的名字;2.和尚、道士、尼姑等。被世俗化,其法定名称改为俗名;3.该名称包含不容易被公众识别的晦涩词语。原则上,领取身份证后,无正当理由不改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12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