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命名?

公司名称的四个要素。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个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是国家对企业名称的一般要求和强制性规定;比如:上海(行政区划)+创基(字号)+信息技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字样,但省略可能引起误解的除外。县级以上市级行政区划名称应当与市级行政区划名称合并使用,不宜单独冠市级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特别规定外,行政区划名称应当置于企业名称的最前面。

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的特别规定外,字号应当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商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的知名企业品牌名称。企业有权选择自己的名称和字号,但其所使用的字号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上不能误导和误认公众。一般情况下,企业名称和字号中不得使用商业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