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合作社的条件和程序

一、条件:

1.一个合作社必须有五个或更多的成员。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农村户口成员不得低于80%,且不得有公职干部。

3.合作社社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

4、合作社成员必须出于自己的意愿。

二、流程:

1.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办理公章。

3、农业代理登记(农业代理隶属于农业局)。

4.申请组织机构的统一代码证书。

5.办理税务登记证。

6.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3.农业合作社在工商登记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的成立大会纪要(至少5人,其中80%为农业户口)。

3.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办公室主任证件及身份证明。

5.经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确认的出资清单。

6、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会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居住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农业合作社税务登记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法律文件;

(四)营业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五)章程或协议复印件。免交税务登记费。

动词 (verb的缩写)优惠政策

1,土地流转优惠补贴和税收优惠,合作社向成员销售农业农机免税,销售成员农产品免税。

2.水电与农业同价,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用电最低价格收取。3.给予贷款补贴、购买补贴、种粮补贴和农资补贴。

4.国家有专项资金支持某些行业(需要项目申报)。

5.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龙头企业100-3000万,龙头企业带动试点5000-65438+5000万合作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六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注册申请书;

(二)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的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三)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办公室主任证件和身份证明;

(五)出资人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认可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编制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