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改名。我该如何改变它?

申请材料变更名称的流程如下:

1.未满16周岁的监护人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年满16周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户口本。

3.更名的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

更名审批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核→审批→办理。

更名审批时限:派出所20个工作日,分局、县局15个工作日。

更名审批费:不收费。

重命名条件

(1)我想表达我想改名的愿望。

(二)、理由应当充分,公安机关认可的正当理由:

(1)、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申请变更姓名。

(2)、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义字,造成种种不便。

(3)因父母离婚需要更名的。

(四)因申请收养而变更姓名的。

(5)、已满十六周岁因出家要求改名的。

(3)本人承诺,本人将承担因更名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和法律责任。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