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名有哪些手续和费用?
法律分析:携带以下材料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4.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6.地籍图;7.契税证明(原件)。房产证去除名字的费用:(1)交易费用:1。非住房存量为成交价的0.5%,由受让方支付;2.新建非住房由转让双方按成交价的0.08%缴纳;3.新建住房由出让人按每平方米3元缴纳;存量房按每平方米5元,双方各付50%;4 .房屋交换按差额的0.5%,由支付差额的一方支付;继承、遗赠和出售公有住房不收手续费。(2)报名费:土地300元/块;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注册模块;车位80元/个登记费由权利人收取,出售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公有住房减半收取。农民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65438元+00元/由权利人支付。(三)绘图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四)契税和印花税由有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