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加盟奶茶店,如何选择奶茶品牌才不会被骗?

算上加入的坑,没有坑,只有更多的坑!

第一,公司没有加盟资质,完全靠销售和包装。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快招公司都没有加盟加盟的资格。那么什么是特许经营资质呢?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具有持续为特许经营者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的能力;2.拥有至少两家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直营店;3.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很多快招公司成立时间都很短。一般他们在一两个月内就开始包装一个项目,然后进行全网推广和路演招商。他们不仅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也没有核心竞争力。他们工作人员的水平更差。他们通过招募大量促销员、业务员,在网上发布大量招商广告,吸引大量加盟商。一旦这个项目的投资完成,他们就会去找下一个推广项目,根本没有时间去专心运营某一个推广项目。

第二,蹭市场上的热门品牌,网络名人品牌,快速圈钱。

很多快招公司没有自己的品牌或者不知名的新品牌,就“借用”市场上的热门品牌或者网络名人品牌来炒自己。比如宣传中突出“某某答茶”、“某某爱茶”、“某某鹿角巷”等字眼,前缀词小到芝麻粒,甚至想让其“隐形”;还有一些快手招聘公司,在发布加盟项目的招商广告时,使用“偷栏”的手法,比如宣传“一点奶茶加盟”、“奶茶加盟”、“杨国福麻辣烫加盟”、“周黑鸭加盟”等。其实网站上的工作人员和联系电话都是自己的公司,与原品牌无关。加盟商一旦咨询了解,就谎称自己得到了原品牌的授权,或者是与原品牌合作开发的新品牌,原品牌的升级版,然后集中推荐自己的品牌。因为山寨品牌的加盟费比原品牌低很多,而且很多加盟商对原品牌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容易上当受骗;还有一些公司抢注商标。他们一发现市场上的热门项目,就立即在商标局的网站上提交一份或多份商标注册申请。不管申请成功与否,他们马上开始以商标的名义招人招商。这些快手招聘公司,紧盯市场,抓住每一个商机,利用每一个热点,收获一批批韭菜。被蒙在鼓里的可怜加盟商,以为可以靠这个项目发大财,殊不知等待他们的是一个又一个大坑!

第三,叫“特许经营”,其实就是“设备和原材料的买卖”

很多快招公司打着“低加盟费”、“返还加盟费”、“零加盟费”的幌子招商,“总部支持”、“创业补贴”、“支持创业”等字眼简直离谱。其实你想想,他们又不是做慈善,你有时间和精力免费指导你创业吗?免费帮你赚钱?钱这么好赚,他们为什么不赚?其实,这只是他们引诱你入坑的“诱饵”。当你发现自己被骗了,往往是骑虎难下。

那么,入坑后如何拔羊毛呢?当然,我们高价出售机器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用品。进价不仅高(甚至比市场价高2-6倍),而且质量难以保证(劣质产品),不包邮费(包邮);所谓的售后或者监督会想方设法劝你多拿货(一次性出售,没有回头客,重罚)。理由无非是:拿多少货可以免费,可以送设备(劣质低价设备),可以提供其他更好的项目技术,现在拿不到货公司放假,开业期间拿不到足够的货。其实你花钱买的所谓商品,一年也就用两个月。没用的货怎么办?(尤其是有保质期的食材)不好意思,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自行消化(觉得自己倒霉,想哭)!

第四,夸大投资回报率,画出“一本万利”的大饼。

快招公司为了打消加盟商的后顾之忧,吸引加盟商,快速抢占市场,往往吹嘘加盟项目只需要八九万甚至两三万的本金,两三个月就能收回全部投资(营造“加盟项目,用不了多久,就身价过亿,嫁给白,嫁给,走上人生巅峰”的激动人心的氛围),或者宣传的费用只是直接费用,并不加盟后,加盟商发现投入成本远高于预算,公司承诺的收益无法实现,甚至每月亏损惨不忍睹。这时候如果你跟公司说营业额低,品牌效果不理想,亏损等。,公司可以老老实实的说,并没有承诺盈利,只是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对开店后的经营情况做一个初步的预测。你难以辩驳,只能自己收拾残局,也可以苦苦支撑事业,期待忠贞的妻子;要么及时止损平仓!

五是合同陷阱多,维权难步步为营。

招商时,快招公司就像喝蜂蜜一样,各种承诺:1,总部报销加盟商前期考察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费用;2.总部负责为加盟商员工提供运营培训、技术操作培训、危机管理培训;3.总部负责店铺的选址、评估、店面形象设计、内部装修;4.总部负责广告前期投入和店后指导服务。一般情况下,你只需要付钱,剩下的交给他!

但加盟加盟商后发现,公司承诺的服务存在隐性成本,承诺的明星代言更是遥不可及。注意,注意,注意,这里有个坑(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所谓的预检费用报销,会找借口说你加入的项目或投资金额达不到报销标准,只有加入费用更高的项目才能报销;所谓的选址服务,不过是在网上找几家店给你看看。如果需要公司派人去,公司员工的交通、住宿、餐饮都要自己承担。店铺评价服务还要求你承担公司员工的所有差旅费。总之,公司可以谈,但要开始。对不起,你得付钱。这时候如果你跳起来说:我交了加盟费,为什么这些服务要收费?公司会拿出合同,理直气壮的说:不好意思,你交了培训费,加盟费还是代理费。合同上写的这些服务公司都是免费提供的,但是你要给我的员工报销业务费用!你的钱不是给我们公司的,是给我们员工的。你傻眼了吗?你无语了?最后是不是发现自己入坑了?!然后你就生气了,威胁要解约?公司又拿出合同: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都要支付合同价款50%-100%的违约金(这个标准条款其实是无效的,只是很多人不知道,所以公司上当了!)。这时候你想:你已经交了几万、几十万甚至几十万的加盟费,连店都还没开,还要支付几万、几十万甚至几十万的解约赔偿金。算了,为了钱,硬着头皮履行合同吧!这样就成了砧板上的肉,公司拿走了。

当有一天你实在受不了公司的恶行,决心维权的时候,你和律师看着合同,傻眼了,约定纠纷需要由公司所在地(注册地)法院或者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贸易仲裁委员会管辖。比如你和北京公司签约,你要去北京维权。如果和广州的公司签约,就得去广州维权。这个时候,你又犹豫了。你不知道加盟费和材料费能不能拿回来。现在又要花一笔律师费和诉讼费来维权,简直雪上加霜!是啊!这是公司绞尽脑汁挖的坑!

至此,这批韭菜已经收割完毕。开始下一个项目,收获下一颗韭菜!

(未完待续,下期将解密如何躲避雷电,入坑后如何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