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结清了,但是房子已经改名了。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房贷结清但房屋已更名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定居国外及港澳台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缴纳租金;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存储户满两年未重新就业,职工户籍已迁出本市,非本市户籍职工已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城镇失业居民和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纳,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纳。职工个人缴存由单位代扣后,与单位缴存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按规定连续缴存,除职工退休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五)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住房储蓄资金,专门用于住房消费支出。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