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随父母姓改名字吗?
法律分析:公民选择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随母姓,依法享有姓名权。但是,公民在行使姓名权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般情况下,选择父姓和母姓以外的姓氏的行为,主要存在于实际抚养关系发生变化、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人格尊严等情形。但NPC人大常委会对《中国人民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和《中国人民婚姻法》第22条的解释中有不得随父母姓的正当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选择父姓和母姓以外的姓氏:
(a)选择其他直系长辈的姓氏;
(二)因法定赡养人以外的人赡养而选择赡养人姓氏的;
(三)有其他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沿袭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