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命名是怎么样的?

新型冠状病毒被命名为“COVID-19”。

2020年2月11日,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赛在全球研究与创新论坛记者会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COVID-19”,其中“Co”代表“冠状病毒”,“Vi”为“病毒”,“D”为“疾病”。至此,在中国引发大规模肺炎疫情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有了正式名字。

扩展资料

2015年起,当年5月8日,经过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同磋商,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新人类传染病命名的最佳实践》(以下简称《最佳实践》),“目的是尽量减少疾病名称对贸易、旅行、旅游业或动物福利的不必要负面影响,并避免对任何文化、社会、国家、地区、专业或民族群体造成侵犯。”

《最佳实践》指出,疾病名称可以包括疾病症状方面的通用描述性术语,比如呼吸道疾病、神经综合征、水样腹泻等;在足够可靠的情况下,应当包括疾病表现、受影响人群、疾病严重性、季节性特征等更为具体的描述性术语。

比如进行性、青少年、严重、冬季等;当已知引起疾病的病原体时,那么该病原体就应当被纳入疾病名称,如冠状病毒、流感病毒、沙门氏菌等。

同时,疾病名称应尽量简短并且容易发音,例如H7N9(一种禽流感)、rabies(狂犬病)、malaria(疟疾)等类似的命名。

《最佳实践》还规定,在疾病名称中应当避免使用包括地理方位,如中东呼吸综合征、西班牙流感、裂谷热;人名,如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恰加斯氏病。

动物或食物种群,如猪流感、禽流感、猴痘等;涉及到文化、人口、工业或职业的内容,如军人、护士等;以及有可能引起过度恐慌的术语,如不明、致命、流行等。

人民网——世卫组织正式命名新冠病毒所致疾病为“COVID-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