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处罚条例
除适用简易程序外,还应适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听取辩论和举行听证会;审查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归档;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或交付与执行。
对无照经营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照经营:
(一)未依法取得许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时间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便民劳务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不需要许可或者登记的经营活动。
扩展数据:
无证经营处罚案例:
向旅游者散发虚假宣传资料;驾驶“黑摩托艇”非法载客、招揽乘客;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诚信经营?“十一”黄金周前三天,三亚多个职能部门联合行动,查处多起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为游客营造规范的旅游环境。
据三亚国庆“黄金周”旅游市场整治接待情况通报,6月65438日至10月1至3日,三亚旅游警方分别在三亚湾、大东海等景区开展检查,抓获散发虚假旅游传单违法人员邓某平4人,查获虚假旅游传单2000余张,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依法对邓某平行政拘留10日。
6月10、10日上午,旅游警方组织警力,将驾驶黑摩托艇的非法客运驾驶员王某都、非法拉客的王某森当场抓获,查扣“三无”摩托艇2艘,并分别于6月10、7月因无证驾驶摩托艇、扰乱公共秩序对王某都、王某森予以行政拘留。
10年6月2日上午,旅游警察在南山景区停车场巡逻时,抓获非法招揽游客在黑景区消费的违法人员胡某,并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胡某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十一”期间,三亚海鲜大排档成为热门消费场所。为了让游客放心,三亚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加强了市场监管,特别是海鲜排档、水果排档、旅游购物点等重点行业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65438+10月1至3日,三亚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5起,责令14海鲜排档、11水果排档整改,取缔无证店铺2家、水果排档3家,暂扣水果72箱。此外,三亚市吉阳区某海鲜排档未按规定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被物价部门罚款1000元。
三亚市天涯区一家海鲜批发摊位因不诚信经营被责令停业整顿,摊位醒目位置悬挂了“不诚信商户停业整顿”的告示牌。据新华社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人民网-三亚整治无证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