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名的由来

攀枝花市由最早的攀枝花村1987 65438+10月23日演变而来,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攀枝花市”。

攀枝花位于金沙江畔,原名上坝村、下坝村。形成于清同治八年(1869)前后。因为村口有一棵古老高大的攀枝花树,所以叫“攀枝花村”。

1965年2月5日,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攀枝花特区。

4月22日,为了保密,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攀枝花特区更名的批复》,同意将攀枝花特区更名为“渡口市”。

3月4日,* * *主席对冶金部部长吕东、攀枝花特区总指挥徐驰提交的关于加强攀枝花工业区建设的报告作出批示:“这一块很好。”因此,攀枝花市将这一天定为“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日”,即攀枝花建城纪念日。

扩展数据:

历史的发展

1965年建市时,云南省永仁县仁和区18公社,大田区9公社,丽江区华坪县大兴区7公社,山阳区3公社,四川省盐边县同德区和五本区2公社,会理县红格区2公社,以上由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1973年2月,经省委批准,决定撤销大田、大河、玉泉、锦江四区建制,分别设立东区、西区、郊区。

炳草岗,隶属东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委、市政府所在地。

1974 10国务院批准云南省永仁县坪地公社(不含落水涧、大马塘、小石桥三个生产队)、大龙潭公社划归渡口郊区管辖。

1978年7月,省革委会批准将会理县红格区所属的红格、新旧、三个公社和艾公社四个生产大队划归渡口郊区管辖。

同年5438年6月+10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属西昌地区的米易县、盐边县划归渡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