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哪些资料?
1.证明父母和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比如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
2.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和理由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4.变更子女姓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更改名称的限制:
1,户口本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
2.非本人原因导致身份证姓名错误的;
3.身份证谐音名称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被他人误解或者伤害本人感情的;
4.身份证姓名含有生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更名的其他特殊情况。
公民变更姓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其父母或者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户口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居、合并、失踪、收回或者其他原因发生变动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派出所更名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要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2.申请受理: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申请审批: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户口登记机关,告知当事人;
5.打印格式簿:核准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收缴原户口簿内页和居民身份证,将原常住户口登记簿另册保存,并为申请人建立新的常住人口登记簿,发放到新的户口簿内页。
综上所述,孩子改名需要的材料包括证明父母和孩子身份的文件,证明孩子改名事实、依据和理由的相关材料,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其父母或者收养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