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名需要带什么证件?

更改孩子姓名所需的文件有。详情如下:

1,孩子的出生证明;

2.户口本和单位证明;

3.身份证明:工作单位可以出具,也可以去当地公安局或者民政局;

4.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写更名申请,盖章后到当地公安局户籍单位登记。

要更改名称,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16周岁以下公民欲变更现姓名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办理变更;

2.年满16周岁的公民变更现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有单位的,持个人简历或干部录用表,由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方可申请变更;

4.离婚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当征得未成年子女的同意;

5.公民要求加曾用名的,需要加的曾用名必须是该公民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在过去正式使用的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报告;经审查属实的,户口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变更或者更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