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可以买房子不写女方的名字吗?
不可以,因为会出现这三种情况,购买的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产权是不参与***有财产分割分配的,属于登记人个人所有。如果对方在参与购房出资,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房产证登记人的债权,可以要求还钱。
无论是婚前或者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证上是夫妻俩的名字,说明是一方父母赠与小两口的,或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一半房产。因为没有一方父母的同意,或夫妻一方的认可,房产证上是不可能出现两人名字的。
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