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名称要符合企业所在省、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只有某些公司可以不冠,比如历史悠久、知名品牌的企业。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含州,下同)或者县(含市辖区,下同)的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2)历史悠久、知名品牌的企业。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