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有啥习俗?
哈达:哈达是蒙古族日常行礼中不可缺少的物品。献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送客人和日常交往中使用的礼节。献哈达时,主人张开双手捧着哈达,吟唱吉祥如意的祝词或赞词,渲染敬重的气氛,同时将哈达的折叠口向着接受哈达的宾客。宾客要站起身面向献哈达者,集中精力听祝词和接受敬酒。接受哈达时,宾客应微向前躬身,献哈达者将哈达挂于宾客颈上。宾客应双手合掌于胸前,向献哈达者表示谢意。
敬茶:到牧民家做客或在旅游点上,主人或服务小姐首先会给宾客敬上一碗奶茶。宾客要微欠起身用双手或右手去接,千万不要用左手去接,否则会被认为是不懂礼节。主人或服务小姐斟茶时,宾客若不想要茶,请用碗边轻轻把勺或壶嘴一碰,主人便即刻会明白宾客的用意。客来敬茶是一种高尚的蒙古族传统礼仪。在蒙古历史上不论是富贵之家还是贫穷之家,不论是上层社会还是平民百姓,也不论在交际上或在家里,在旅途,或在其他一切场合,莫不以茶为应酬品。家中有客来,茶是必不可少的款待物。因此,牧民们招待客人,照例是先向贵宾献上一碗奶茶,接着主人又端上来炒米和一大碗一大碗的奶油(蒙古语称交和)、奶豆腐和奶皮子等奶制品。
敬酒: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他们认为美酒是食品之精华,五谷之结晶,拿出最珍贵的食品敬献,是表达草原牧人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通常主人是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的敬酒歌,客人若是推让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对主人瞧不起,不愿以诚相待。宾客应随即接住酒,接酒后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会喝酒也不要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纯洁的情谊。接着穿戴民族盛装的家庭主妇端来清香扑鼻的奶酒款待客人,这也是蒙古族的传统礼节。主人会用诗一般的语言劝酒:“远方的客人请你喝一杯草原佳酿,这是我们民族传统食品的菁华,也是我们草原人民的厚意深情”。
敬神:蒙古民族的礼宴上有敬神的习俗。据《蒙古风俗鉴》描述,厨师把羊割成九个相等的肉块,“第一块祭天,第二块祭地、第三块供佛、第四块祭鬼,第五块给人,第六块祭山,第七块祭坟墓,第八块祭土地和水神,第九块献给皇帝”。祭天则把肉抛向蒙古包上方;祭地则抛入炉火之中;祭佛置于佛龛前;祭鬼置于包外;祭山则挂之于供奉的神树枝上,祭坟墓即祭本民族祖先。置于包外,祭水神扔于河泊,最后祭成吉思汗,置于神龛前。这种习俗可以追溯到古老的萨满教,其崇拜多种神祗,尔后蒙古族信仰的喇嘛教又吸收了其古老的民间信仰,把众多的神祗入了喇嘛教的轨迹。
待客:蒙古族自古以来以性情直爽、热情好客著称。对家中来客,不管常客还是陌生人,都满腔热忱。首先献上香气沁人的奶茶,端出一盘盘洁白的奶皮、奶酪。饮过奶茶,主人会敬上醇美的奶酒,盛夏时节还会请客人喝马奶酒。有些地区用手扒肉招待客人,还有一定的规矩。例如用一条琵琶骨肉配四条长肋骨肉进餐;牛肉则以一根脊椎骨肉配半节肋骨及一段肥肠敬客。姑娘出嫁前或是出嫁后回娘家都以羊胸脯肉相待,羊的小腿骨、下巴颏、脖子肉都是给晚辈和孩子吃的。接待尊贵的客人或是喜庆之日则摆全羊席。
尊老爱幼:蒙古人长幼有序,敬老爱幼。到蒙古包牧民家做客,见到老人要问安。不在老人面前通过,不坐其上位,未经允许不要与老人并排而坐。称呼老人要称“您”,不许以“你”相称或直呼其名。见到牧民孩子不要大声斥责,更不能打孩子。不要当着家人的面说孩子生理上的缺陷。对孩子和善、亲切,被认为是对家长的尊重。
唱歌:蒙古民族的劝酒往往通过情真意切的歌唱表达出来,唱歌与劝酒是同时进行的,往往一人主唱之后,大家举杯合唱,然后大家一起干杯,如此数遍,酒意酣畅。歌唱有礼仪性的,也有即兴尽兴的,有一人或数人的,也有合唱的,其歌唱往往痛快淋漓,通宵达旦。热情好客:蒙古民族有重情好客的传统美德,这种习俗从古代一直流传到现在。
选猎狗:蒙古族有猎狗打猎的习俗。因此,他们非常重视选留一只好猎狗——“台格”,也就是经阉割的短毛细狗。选留猎狗要注重好的品种,即从良种小狗崽中挑选腰身长,尾巴长而匀称,听觉灵敏,视力敏锐,动作敏捷,跑起来快的小狗作猎狗。
问候:见面要互致问候,即便是陌生人也要问好;平辈、熟人相见,一般问:“赛拜努”(你好),若是遇见长者或初次见面的人,则要问:“他赛拜努”(您好)。款待行路人(不论认识与否),是蒙古族的传统美德,但到蒙古族人家里做客必须敬重主人。进入蒙古包后,要盘腿围着炉灶坐在地毡上,但炉西面是主人的居处,主人不上坐时不得随便坐。主人敬上的奶茶,客人通常是要喝的,不喝有失礼貌;主人请吃奶制品,客人不要拒绝,否则会伤主人的心。如不便多吃,吃一点也行。
蒙古人起名习俗:
其男子起名的特点有:
一、按民族心理习惯起名,如:帖木儿、格斯儿、巴特尔等;
二、按长辈的期望起名,如:吉雅赛音(好运)、巴雅尔(喜悦)、 白音(富足) 、吉日格勒(幸福)等;
三、按婴儿出生时,长辈的年龄起名,如:宾塔(五十) 、吉仁泰(六十)、 达楞(七十) 等;
四、以勇猛的禽兽名称起名,如:少布(飞禽)、 巴拉(虎)、 赤那(狼)、 阿不尔斯郎(狮子) 、部日固德(鹰)等;
五、按自然万物名称起名,如:朝鲁(石头) 、阿古拉(山)、 牧仁(河) 、塔拉(原野)等;
女子起名的特点有:
一、以明亮的星辰为名,如:娜仁(太阳) 、萨仁(月亮)、 敖敦(星辰) 、娜仁高娃(太阳般美丽) 、萨仁高娃(月亮般美丽)等;
二、以美丽的花草树木为名,如:萨日朗花(山丹花) 、其其格(花儿) 、娜布其(叶子) 、海棠等;
三、以珠宝玉器为名,如:哈斯(玉)、 塔娜(珍珠)、 阿拉坦高娃(金子般美丽) 等;
四、以理想为名,如:斯琴(聪颖)、 乌云(智慧) 、高娃(美丽)、 斯琴高娃(美丽聪颖)等。
按此方法,蒙古女子的名字还可以分出很多种。现代蒙古人的名字,最大特点是不带名字前缀,因而它只是名字,不应理解成姓名,有极个别带姓氏前缀的,那只是个别现象。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火忌: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
水忌: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所以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