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起诉狼勇士公司,该公司明知会败诉,却肆无忌惮。你知道为什么吗?
成为明星意味着更多的关注和流量,很多产品代言都会找上你,这也是明星赚钱的重要渠道。毕竟粉丝或者消费者是爱着明星的,他们也会选择相信自己代言的产品,从而实现双赢。吴京凭借自导自演的电影成为国内一线艺人和导演,这部电影的名字也成为炙手可热的招牌。据网上透露,吴京起诉了盗用他的名字和肖像权的公司。结果,公司输了官司,但他们不服气,因为他们说他们与这部电影的版权公司签了协议,而这部电影并不归吴京所有。打“擦边球”真的是肆无忌惮,无耻至极。
这家公司的名字叫狼勇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打着在狼勇士经营知名品牌的幌子,经营槟榔等产品。产品的名字也叫狼勇士。更有甚者,他们不仅使用了狼勇士的名字,还使用了吴京的照片,甚至附在产品上的刮刮卡也是吴京的照片。也在很多短视频平台做宣传。作为公众人物,你要为所有的广告承担一定的责任,更何况是这种未经授权的产品。
一怒之下,吴京起诉了这家公司,结果,他们表现得好像早有计划,觉得自己一定会赢。他们辩称,吴京不享有《战狼》剧照的权利,但他们合作的公司拥有电影版权,他们也签了协议,所以与吴京无关。算盘打得不错,结果却真的大受欢迎。你光明正大的把别人的照片贴在那里,甚至狡辩,打这种毫无意义的“擦边球”。结果吴京胜诉了,公司还是不甘心,但也没帮着继续下去。
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多为产品代言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很多选择产品代言人的讲究。毕竟,如果粉丝因为偶像而购买产品,那么就会出现商品问题或者其他突发情况,消费者难免会把气撒在明星身上。更不用说没有我的允许这个产品。在利益面前,这种胆大妄为的例子很多,下地狱买单应该是每次的那个。甚至想着以吴京不拥有剧照版权为由搪塞,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不知道你对这件事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