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的营业执照和店名不一样可以吗?

你不能。店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在1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机关区分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的,给予警告或者处65438+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后未按期向登记机关交回企业名称登记证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数据

命名营业执照的要求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2.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一致,并报登记机关登记。

三、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国家和社会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军队编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和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