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上海以省、城市之名作路名?

上海自鸦片战争以后,就向西方列强开放,先后允许英、法、美、日等国在上海设立租界。租界位于上海县城之外,租界设置后就开始在原先阡陌纵横的平畴农野上辟地填流,修筑近代新式道路。随着道路的陆续建成,新的路名跟着出现。但此时道路的取名是比较随便的,如沿路有个花园,便称作“花园弄”;有个教堂就称为“教堂街”;此路是租界分界线,便称作“界路”等等。从全局来说,租界道路的命名没有规律。

此后英租界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界内修建的道路大量增加。在19世纪60年代初,英租界己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道路系统,为了记忆的方便和显得整齐,英租界颇为独特地形成了界内马路的命名标准——自1862年后界内的路名趋向于用中国其他省份的省名和城市的名称命名。1862年5月5日,英国领事麦华陀发布了《上海马路命名备忘录》,1865年租界工部局正式规定在原英租界内,南北方向的干道一律冠以中国省名,东西方向的干道取中国主要城市之名。由此我们在地图上看到的南北干道由东向西的有四川路、江西路、河南路、山东路、山西路、福建路、湖北路、浙江路、广西路、云南路、西藏路。但是也有例外,如广东路,应该南北走向却成了东西走向。原因是当初起名时都用英文,这条路改为“CantanRoad”,此词在早期中外交往中既可理解为“广东路”,也可理解为“广州路”。初命名时本意是“广州路”,中国人则译成了“广东路”。 东西干道由北向南的有苏州路(今为南苏州路)、北京路、宁波路、天津路、南京路(又叫“马路”,英文作Maloo or Nanking Rood)、九江路、汉口路、福州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政府仅对少数道路名称作了更改,仍沿用以约定俗成的地名命名的准则。随着上海城市的不断发展,市区面积扩大速度惊人。路名需求更加丰富,相应的规则就只能以一个大概的原则而行。这个原则就是尽量以国内的地名为路名,而且被命名的地区在全国的位置应该大致相当于这条路在上海的位置,同时不影响原有的主要道路。这既便于查找,也是表达一种举国融融、四海一家的方式。

1990年代以后的发展突然让人们发现路名原来可以是一种无形财富。上海市地名办的负责人说,上海本没有宁夏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动申请命名的,宁夏的广夏集团、宁夏枸杞等著名品牌企业和特色产品也就顺理成章的进驻了宁夏路,为在上海市场大展手脚打开突破口。 在云南开远市的要求下,又有了开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