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摆摊需要什么手续?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个体工商户开小餐馆为例。2016实施餐饮前需要办理的餐饮服务许可、卫生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目前只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单独办理,可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二、健康证明
从事餐饮、化妆品、儿童保健、医疗保健等职业的人员,顾名思义需要申请体检,办理地点为当地防疫站或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当地环保局的环境评估和排污许可证
根据不同的地方和政策,环评的指令标准略有不同,仅将重要事项标注如下:
1,噪音,是否扰民?
2、污水、排污管和油烟管设计合理。
3、餐饮布局规划,食品加工场所合理。
4、店铺的具体位置,标注周边设施,是否可以从事商业经营。
四。工商营业执照
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可以凭凭证、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健康证向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五、消防说明
按照划定,店铺开业前需要向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装修时需要向所在辖区申请。
不及物动词税务登记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当地税务登记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征收5%的营业税。
3.另外还要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占营业税的11%,还有一些其他的税,占的份额非常小。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的名称和住所;
(2)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营业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以该名称作为登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