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改名需要什么程序?
法律解析: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的,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需要携带户口本和变更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街道办或学校)出具的变更申请书和更名函。收养关系变更的,需要带上收养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口卡窗口,领取申请表,提供所需资料,完整地写下变更姓名的原因,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经批准后可更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1012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父母或者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