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子女是否一定要随父姓?

[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性。”《民法通则》第九十九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分析说明] 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只能由父母协商决定其姓氏,自己无权对自己的姓氏作出选择。子女成年后,可以自己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甚至可以决定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