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取名字有什么要求

个体工商户取名字要求如下:

1、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2、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3、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4、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个体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等其他文件、证明;

2、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

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场所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5、申请人签署的登记申请表;

6、一寸免冠照片1张等;

7、从业人员证明;

8、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关系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按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或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第八条

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利益的;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