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鸟儿带来太阳》:布雷顿角正睁大眼睛等待着
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当然是一本名副其实的杰作。 寒冷的布雷顿角,因为寒冷而硬邦邦的布雷顿角的街头巷尾,走不了几步就有刺人眼的酒瓶碎渣,那是被寒冷和无趣逼迫得只能以烈酒"拯救"自己的布雷顿角的男人醉酒后的"余味"。 读完《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一想到这本书名有些拗口的小说集,我就会不可抑制地在麦克劳德先生用小说修筑的轨道里来回摇摆。 我想弄清楚,是布雷顿角严酷的生存环境成就了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还是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天赋让地处加拿大一隅的布雷顿角,成了全世界文学爱好者注目的地方?
读后让人不能忘怀的,一定是一本杰作,那么,《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好在哪里? 正如我喜欢的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所言,"麦克劳德的小说呈现了感伤的诗意,以及家庭和命运、血缘纽带和自我流放之间的剧烈冲突"。最好的小说家通常也是最好的小说读者,科尔姆·托宾只用了一句话,就点中了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小说的闪光点 :感伤的诗意、家庭命运血缘纽带与自我流放之间的剧烈冲突。小说的闪光点照亮了布雷顿角的日常;那日常,真叫人不忍直视,那些洒落在冻得铁硬的街道上的酒瓶碎渣,在布雷顿角冬天惨白的太阳照射下,泛着令人胆寒的碎光。
所以,把《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置于趁手的地方,却不敢时不时地拿起来读上一段,阿里斯泰尔·麦克劳顿用文字构筑起来的城堡,寒冷彻骨。
所以, 得知阿里斯泰尔·麦克劳顿的第二本小说集名叫《当鸟儿带来太阳》时,我欢喜地以为,可以温暖地享受麦克劳顿的文学天赋了。
事实呢?
仅以被用作书名的那篇小说,我们试试窥一斑知全豹。
那一条灰色的猎鹿犬,是他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的。将家门口别人遗弃的那只手工盒子里的小狗,养到能发情的巨型犬,他可是费尽了心思,其中包括不理会家人的嫌弃和反对。是他为大灰狗找到"丈夫",他没有想到大灰狗怀孕后却不辞而别了。他以为此生已与大灰狗一别两宽。
那年夏天,他带着两个儿子去海边拉网捕鱼,远远看见大灰狗发足向他奔来。已是6个孩子妈妈的大灰狗,见到旧主人兴奋得朝他猛扑过来,大灰狗忘了当年它离开他时他就已经扛不住它的重量,结果,它把他扑倒在地。大灰狗6个儿女以为他攻击了它们的妈妈,就旋风般地扑过来助攻大灰狗,"它们愤怒地撕咬他,咬住他的脸,把他的下巴撕裂,撕扯他的喉咙,不知是出于嗜血、责任感还是仅仅饥饿已久。大灰狗转向它们,撕咬它们,冲它们嚎叫,为它们的无知疯狂,愤怒地要把沾满血污的六条狗赶走……",只一两分钟,他就死了,死在了大灰狗久别重逢后的喜出望外中,死在了会错意的大灰狗的6个儿女的撕咬中。
惋惜的悲伤,是所有将《当鸟儿带来太阳》读到这里的读者***同的感受吧? 何以悲伤,不言而喻;何以惋惜?悲剧是善良的人和知恩图报的灰狗***同酿成的。于是,我们因好心的他死于无辜的愤怒,无处发泄。
再无处发泄,我们隔岸观火的读者,意再难平也会因它是个故事而将《当鸟儿带来太阳》翻页过去。 故事里的那两个他的儿子呢?两个眼看着父亲被群狗撕咬致死的儿子,终究无法消解兹 事体 留在他们心里的阴影,一个用渔刀割开自己的喉咙后掉入了海里,另一个在酒吧醉酒后与他人斗殴被人打死——"就这样,死神大灰狗进入了我们的生活",麦克劳德如此写道,既然如此,这幕悲剧为什么不起名"死神大灰狗"?自从祖上领养了一条灰色的猎鹿犬后,一个个一代代家人就与有着灰头发的人或灰色的狗勃溪不断,这样的故事,怎么能叫"当鸟儿带来太阳"呢? 我不相信写过《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的阿里斯泰尔·麦克劳顿,会犯文不对题的低级错误,好在《当鸟儿带来太阳》篇幅不大,就从头至尾再读一遍, 这一次,死死地盯在了小说中的这一句话:"我们可以闭起眼睛,堵上耳朵,但是,这样的行为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真的听到了爪子的摸索声和抓挠声,即便害怕,我们也要睁大眼睛"。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小说之所以能被称作杰作,并不是因为他将自己的家乡写得土地贫瘠、气候恶劣、生活在那里的人们粗暴顽劣,而是,他把布雷顿角冻土上的酒瓶碎渣写得再刺人的眼,他笔下的布雷顿人总是能睁大眼睛直视那些闪着惨白之光的酒瓶碎渣。这样的布雷顿角人,无论如何,心里都会有一只能带来太阳的鸟。
《当鸟儿带来太阳》总***收录了阿里斯泰尔·麦克劳德7篇小说。 除了《当鸟儿带来太阳》外,另外6篇的标题分别是《万物皆有定时》、《夏日将尽》、《冬天的狗》、《曲尽完美》、《幻想》和《来年春天》。仅从篇名来看,麦克劳德的描述虽然没有离开过布雷顿角,却没有停留在冬天。不过,无论春天还是秋天,布雷顿角的他们,总是在艰难度日。 不过,再艰难的日子,都没有让布雷顿角的他们闭上眼睛向生活投降,他们相信,带着阳光的鸟儿正在飞来,虽然速度有些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