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人取了名字以后,还要额外加一个字呢?
名字是人与人之间之特定称呼,是一个人之符号标志。现今中国人之名字大多较简单,都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是沿袭祖辈、代表血缘关系,“名”和“字”有意义相反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他“名”、“字”中的“熹”与“晦”、是反义。名”则凝聚着长辈殷切之希望。
古人的“字”通常由“名”衍生而来,《白虎通·姓名》说:“比如某古人,姓张,名三,字四五,你不能上前直接叫人家张三,他非要和你急不可,你只能叫四五君,或四五先生等等。或旁(傍)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可见古人之“名”与“字”在意义上大体相近或有关联。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
打个比方的话,就像现在年轻人谈恋爱,你做个纸人,写上你情敌的名字扎它,让你的情敌生病遭殃,这名字你得弄对吧?所以古人得把自己的名字隐藏起来。彼此都会有昵称,这种昵称是不会在大庭广众下用的。如果用了,那就很尴尬了。
最代表本人特点。有的是自己起的,在古代,对男人来说,二十岁成年,要举行冠礼,意味着即将独立步入社会,要取字;女人,如果到了准嫁的年龄,就是十五岁,行'“笄礼”(笄:古代束发的簪子) ,要取字。往往体现自己抱负、爱好、遭遇、生活情趣、居住环境、所操职业等。号称呼起来更随便,因而往往最响亮。
我们在语文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的时候,一定念过“杜甫字子美,李白字太白,韩愈字退之”之类的文学常识,而且一边背一边纳闷古人脑子是不是瓦特了,为什么一个人要取两个名字,还那么容易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