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这支付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近日,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新规引发巨大反响,获得一片叫好。《征求意见稿》反垄断的基调将打击头部支付机构,利好中小型支付机构的发展;强监管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举措将进一步打压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引导行业回归支付本质,利好通过广告和SaaS服务实现流量深度变现的支付机构。因此,通过广告和SaaS服务变现的中小型支付机构将迎重大发展机遇。不过,有一细节也引发高度关注,即其中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早在2010年6月份,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央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基础。
有些人认为,《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是金融反垄断和强化监管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支付行业集中度高,不正当竞争的垄断问题凸显,在2020年底金融委表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基调下,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是对金融领域的反垄断的实践。此外,头部公司普遍以支付为基础开展数字金融业务,带来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潜在可能。现行监管办法是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对支付行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小编认为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众。而这一切还是国家为了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支付服务市场,防范支付风险而发布的。
近年来,支付服务市场快速发展,创新层出不穷,银行支付和非银行支付齐头并进,支付方式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支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在支付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些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直连,通过银行违规进行跨行清算;部分机构?无证驾驶?,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违规经营、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风险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集聚了金融风险,还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为适应市场发展、对外开放和强化监管需要,推出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正当时,将进一步提升支付机构监管法律层级,规范支付机构合规经营,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小编认为随着用其他平台支付购物使用的人越来越多,网络诈骗犯子也随着增加。而发布的相关法律对于预防这些诈骗犯子也有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