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畜牧兽医站提供哪些服务?
乡镇兽医站的职责(1)
1,负责辖区内实施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
2.承担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和监测、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本辖区畜牧、饲料、草原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
4、承担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培训、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兽医站的职责(二)
一是宣传贯彻《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与畜牧业发展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是畜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计划,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建立现代畜牧业生产模式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
三、组织实施动物免疫、强制免疫、动物疫情调查、调查、监测、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消毒;
四、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对相关交通工具和场所进行消毒,实施、指导和监督病死动物、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用简易程序实施现场处罚;
六、动物屠宰、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动物产品加工、贮藏等场所和活动的防疫监督;
七、对动物诊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禽、草产品等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九、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十、草原建设、保护和利用,自然灾害预警和预防,维护草畜平衡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草原;
十一、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记录、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并负责监督管理动物免疫标识和相关证章的发放和使用;
十二、动物免疫等畜牧业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管理,畜产品市场信息提供和风险防范,统计、录入和报送;
十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乡镇兽医站的职责(三)
1,实验室病理切片,病原体检测,药敏试验;
2、根据科研项目进展,协助进行动物药效评价试验。
3、动物营养管理、饲养管理、育种管理、动物防疫、疾病诊断。能力描述:身体健康,忠诚可靠,吃苦耐劳,有类似经历。福利待遇:免费食宿,就业后社保。
4、能对宠物疾病进行初步诊断,如配药、注射、输液等。
5、如需手术,做好术前准备、术中监护和术后护理。
乡镇兽医站的职责(4)
1.协助地方政府制定和实施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推广新技术。
2、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物防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完成防疫任务,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
乡镇兽医站的职责(5)
一、主持畜牧兽医站的全面工作,协助分管乡领导搞好全乡的畜牧、兽医、水产工作。
二、加强畜牧兽医站干部职工和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畜牧兽医站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服务“三农”的能力。三、制定畜牧兽医站的规章制度,并带头监督执行。四、发送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认真总结。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组织领导全站干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六、加强与乡镇村社兽医人员的联系、沟通与合作,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七、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畜牧局交给的任务。
八、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