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是在哪一年被占领的,又是如何被占领的?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逐渐被葡萄牙占领。

据史料记载,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已在澳门生活。公元前3世纪,从第一次统一中国的秦朝开始,澳门划归南海县番禺郡管辖。15世纪后期,定居的中国渔民修建了“天妃庙”供奉海神和天妃,即作为澳门象征的“马哥庙”,葡语是“马哥”的音译。

16世纪中叶,随着欧洲殖民主义的扩张,葡萄牙人到达中国东南沿海。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晒淹货”为借口,通过贿赂明官员,获准在澳门半岛临时居住。几年后,葡萄牙人在乡村定居,并设立了自己的官员,建立了他们所谓的远东最早的据点。

随着居住时间的延长和贸易的繁荣,居住在澳大利亚的葡萄牙人越来越傲慢。广东官员曾商议驱逐这些不速之客的办法,于是葡萄牙船家每年向广东官员缴纳500两白银,以巩固他们在澳门的地位。1572年,当葡萄牙商人呈上500两白银作为例行礼物时,由于有其他中国官员在场,葡萄牙翻译不得不说这是付给中国政府的“租银”,被贿赂的官员还声称要将这笔“租银”上缴国库。从此,葡萄牙商人的贿赂变成了地租。1749年,清政府颁布《中国管理澳门条例》第十二条,在澳门馆用中葡两种文字刻成。从此,这条法律实施了100年。葡萄牙人在中国缴纳了地租,说明葡萄牙人承认澳门是中国的领土。

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中国的清政府将香港割让给英国。居住在的葡萄牙人,一反常态,派代表与清钦差大臣焦英谈判,要求免除年租500两白银,葡兵驻守整个澳门半岛。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允许所有外国商船来澳自由贸易。1851和1864年,葡萄牙分别侵占了荡子岛和鹿环岛。

1887年(光绪十三年),清政府被迫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同意葡萄牙“永久管理澳门”。

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明确宣布废除过去外国列强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对于包括澳门问题在内的一些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并维持现状直至解决。

1979年2月,中葡建交,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中葡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