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方名字可以起诉吗?

法律客观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