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风& gt结尾混乱的解释
余云经常装扮成他的大哥。余云喜欢他的叔叔。余云离开程俊或许是因为觉得自己亏欠他太多,当初接近他叔叔的时候,就别有用心的利用了他。就像他说的,假戏真做,就算是真的,最后也是假的。
人生不完整(评大叔)
京味一——半辈子都是一个人睡。
叔叔是个孤独的人。
他也是一个害怕孤独的人。
从始至终,他一直强调,他只是想要一个能陪他很久很久的人,好好的在一起生活。
但他反复说放下了,好像没放下,说喜欢,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喜欢。刘同义、余云和景启臣,他最在乎谁?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别人怎么下结论?
我记得大丰说他是看了《潜伏》才想写卧底文章的。《潜伏》的主人公余则成一直不明白他一生中最爱的人是谁。是志趣相投的初恋左蓝,还是相守已久的妻子翠萍,还是陪伴他走向死亡的深秋?
自然,这三个女人一点也不像《大叔》中的刘芸皇帝,但大叔和余则成还是有点相似的。余则成是命运所迫,几次“感同身受”自然感人,但舅舅的“感同身受”,除了生活上的无奈,可能是大风爱雾所致,我总觉得不太符合逻辑。所以让读者觉得大叔本人有些问题。
一句话,他就是爱折腾(用白话文来说,就是爱补脑,精点)。
但是,话说回来,他这么做也不足为奇。
当初贵妃的拒绝和冷落真的很伤他的心。朝廷和朝臣的不信任,坚定了他做卧底,干一番事业的想法。我以为我可以和余云一起飞翔,但我曾经是最无情的“背叛”...啊,多么伤痕累累的老心。算起来,他已经死了好几次了。“都是一壶好酒,一场大醉,一夜好梦。”是时候放松一下,想清楚了。
“我半辈子都是一个人睡的”是我能想到的对我叔叔最贴切的描述。看他的梦,我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孤独的人,所以不管最后做什么选择都不忍心责怪。半辈子独眠,山枕沾檀香。人生有几十年?在他这个年纪,找个伴,有个住的地方,共度余生,不管那个人是柳还是云。
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好。
京齐针-它曾经是一个惊人的照片。
盖尔对这个小皇帝的描述不多,但是每一句都真的很有力量。
寥寥几笔,小皇帝的形象可谓跃然纸上。
“就算我死了,他也不会为难!”
总之,秋雨晴,地红。叔叔把青花瓷埋在地下,隐约听到有人叫他“成俊”。
风曾说,叔叔这样做是为了小皇帝。
突然很多人想,哇,原来我舅舅最喜欢的是小皇帝,这下毁了!盖尔的文章的名字必须是一个演绎。这一条叫舅舅,就是皇帝的舅舅。要不是叔叔这个身份,他可能会有这种风风雨雨一辈子。
其实我觉得,叔叔他一定是非常非常关心小皇帝的。他做的很多事情主要是关于开悟的,他记得还挺清楚。在他眼里,凯奇是一个笨拙而害羞的孩子。
伊凯从来不说他喜欢什么,所以他试图弄清楚,并给他。
但是...孩子喜欢自己怎么办?人际关系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
生在皇家,更是难上加难,不是说破就能破的。
可是,谁愿意叫他程俊,也敢叫他程俊,除了他还有谁呢?
当它真的高到冷到没人知道它的心。
到最后,两人还是没能见面。
很多话,也许原本想说,但最终没能说出口。
伤心桥下,春波青青,曾经是绝色照片。
世界上没有景,世界上也没有景魏一叔叔。
成军,齐。
承上启下。
在全文的结尾,一切似乎都在开始,一切似乎都转过来了,又回到了原点。
“那我就在这里等你,叔叔。”
奈何桥上,或许是另一个傅小厚在等着那个不肯入轮回的鬼。再见面时,两人还会像叔叔一样叙旧吗?还是表露心迹?只有强风知道。
余云——多情而无情的结局。
说实话,我对这个角色一直有点迷茫。
可能是因为我叔叔一直无法理解他。所以从我叔叔的角度来看,根本看不到这个人,总觉得云里雾里的。毕竟他和他叔叔从来都不信任对方。
如果假戏真做,最后还是戏。
正如余云自己所说,即使赝品是真的,它仍然是赝品。
舅舅说他是一朵美丽的牡丹,我反而觉得“它不是世界上的富贵花”更符合他的心声。他那个在外做生意,醉生梦死,谈笑风生的哥哥不是更舒服吗?恐怕余云一直羡慕他这个哥哥。
从小,他就有着特殊的地位。明明和齐哲、齐谭一样,却只当他是大官之子,小毒瘤。后来他以卧底身份接近他叔叔,最后不得不背叛他。余云害怕只有他知道他内心的痛苦。
他知道叔叔对小皇帝的感情很深,但因为血缘关系,两人无法走到一起。
他和他叔叔呢?你能打破这个障碍吗?
我觉得他没有信心,所以他选择告诉他叔叔真相,然后离开。
云要么不知道皇上给舅舅下的“毒”,要么早就明白皇上不是真的想让舅舅死。于是,他丢下舅舅和小刘瞎转悠,走得很潇洒。
盖尔没有给余云一个详细的解释,所以结局中的人物应该是他。
然而,他真的彻底放下了吗?
《鬼帝》里,笑得和蔼的小万叔,一直没有结婚,见到刘叔就把酒喝了,让我又是怜惜又是感叹。风说余云是一个“不想要一切”的人,如此坚定又如此简单。也许我早该回答那句话,深情到死似乎没心没肺。爱到深处,都疯狂了。
但愿,十年后,余云真的被放下了。
那云眉带笑,洒脱滑稽,飘逸,一定还是绝世的。
刘同倾——山上有树,木上有枝。
我把小六放在最后是因为我太喜欢他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写。怕自己不够客观,怕一写就没完没了。但我还是要说点什么,随便吧。
从月初桂花般的少年,到朝廷里清高的刘翔,再到江湖上的商人梅勇——他静静的站在那里,眼神从未改变,永远清澈明朗,永远把每个人看得很透彻。如果从他的视角来写《大风》,相信一切都会清晰很多。
而对小六最贴切的描述,思来想去,还是《任玥歌》——山上有树有枝,心说你不知道。
我叔叔生老病死几次,一直陪着我。他是唯一一个从不放弃的人。
一篇《画柳》,谁是画者,谁是画者,把小柳的感情升华到了极致。
如果这不是爱,那什么是爱?
看到喜欢的人死去,一定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他经历了三次。狱中嘱托,船上告别,然后去水难行的河边...小刘真是个坚强的人。
叔叔说:“所以你一定什么都没有,不然真到最后我该指望谁呢?”
"...不要再找我了...你吓了我三次...我受够了……”
小六的回复真的很悲伤,很感人。是的,已经三次了。
叔叔当真是个傻瓜,世界上最大的白痴!我要去爪哇岛这个荒凉的地方,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信任,可以信赖,可以放心,可以陪伴。于是,他回到中原寻找他,他们一次又一次的相遇...他们最终走到了一起。
但是过了两三年,他又开始不安分了,感觉小六其实没那么在乎他了。
直到小六喝醉了,明确说了“喜欢”,他才终于放心了:他喜欢我!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或许,舅舅爱的不是自然的思想,而是“爱自己”。
大叔,就这样吧。他不老实,不可靠。小云说不信,小六说不信,反正信了。我看到一个评论,大叔,你信的话,就管用。长久的爱情也是如此。
刘叔叔的结局,说叔叔是退而求其次,老无所依的唯一出路,死前真正的觉醒...十年后,舅舅的那句“不过,我还在家里等我”,我已经很满足了。
过去的一切阴云已经散去,剩下的是平平淡淡的幸福;可是蓦然回首,那个男人的身影在灯火通明的地方是那么让人安心。
更何况,只要小六觉得值得,喜欢,我们还能说什么呢?我从来不关心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要我喜欢的人开心就好,别的我都不要。
最好是按照他的心去生活。忍痛放下,反而更容易入魔。
我很喜欢这句话,现在觉得小六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因为喜欢,所以执着。放不下,就是放不下。
这份爱被他包容,被他赢得。
我只能对叔叔说,叔叔。
我一直年轻有限,清闲离去容易心醉神迷。与其留恋山川,不如怜惜眼前人。
结论——不完整就是生活
相比另一个春天,江山,桃花债,黄叔多了几分现实的味道。读了舅舅,经历了从大学到毕业的一些事情,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十有八九大多不如意。然而,如果你能用那些1989年的失望换来一两点快乐,人们应该感到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