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服饰文化探源

关键词:服饰文化特征;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的萌芽

服装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最集中的体现,也是社会和时代演变的晴雨表。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明代中后期的服饰由产、供、销向消费转变,表现出鲜明的文化特征。本文试对此作一简要分析。

第一,对非法侵入制度的突破。

服饰不仅具有打扮的实用价值,而且在封建社会标志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尊严。早在战国时期,荀子就主张“衣要制,宫要量”(荀子知望),西汉时贾谊就阐述了“奇衣异品,上下分等”的意义(《新书》卷1),所以这个原则已经深入到历代帝王的思想中,“衣观复”几乎成了。所谓“一代盛世,必有一代冠服制”,[1]其文化意义正在于此。

洪武元年(1386)二月,开国之初,明太祖朱元璋颁布圣旨,对全国官民的衣服、服饰的形状、质地、颜色作了严格规定:士绅一律戴头套,官员则戴黑帽、圆领、黑靴;士穿四巾杂色领衣,不可黄、宣;顶上有“绿万字”的围巾是红绿相间的丝绸腰带;士妻首饰允许镀银,耳环用金珠,手镯用银,衣服颜色浅,团衫用丝、绢、绢;齐乐妓女戴着亮角,涂着肥皂,不允许和普通人的妻子在一起。[2]

两年后,朱元璋觉得四带巾并不完善,“抄四边宁巾,颁布天下,令士官咸服”[3];还下令“男女衣服不得用金、丝、素纱绣制,首饰、手镯不得用玉、珍珠制成,靴子不得饰以花纹、金钱,为罪”[4]。洪武五年(1372)“民间女子之礼服,只准紫,不准金绣。袍服宜用紫、绿、粉等浅色,不宜用红、鸦绿、黄”;洪武六年(1373)“于今、玛瑙、珊瑚、琥珀不准用于庶人的丝巾圈,非官进者亦然;庶人帽不得封顶,帽珠只含水晶香木”[5]。为了保证这些制度的实施,洪武十三年(1380)颁布的《大明法》有一个专门的条款,对超越用衣等级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若穿衣服,则用锦、丝、绢、彩绣...并把赤金做成窗帘、被褥,女人会用金绣。”主张用金首饰手镯者,事件发生时,要求罪有应得(按官职100,革职不言,无官者罚50,罚父母),服饰用之,追入官中。”[6]洪武二十六年(1393),朱元璋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至此,明朝的服饰制度基本成型,其规定之严,范围之广,可以说是前所未有。

之所以在这里煞费苦心地解释朱元璋的服饰制度,是因为这些复杂而苛刻的规则,构建了明初等级森严的政治制度,构建了一种有序而尊贵的服饰文化氛围:全国女子服饰都是定制的。洪武世法纪严整,人循画法。【7】大明自成体系,不仅农业,工商业不敢混;虽然官方是成军县,但我不敢拿它(儒家),除非我出生在正确的方式。[8]

它的便服,从官服到晚辈,都戴方巾和各种彩花,穿素绸、薄纱、缎袍。雅者,冬用大绒茧丝,夏用细葛,庶人不敢效;其简简单单,冬天用紫细布或白布作袍服,李人不敢为也...它的市场丰富,也有卖纱绸的,但颜色会蓝黑,不敢新。[1]

这种文化氛围的突出特点是单调、保守、拘谨、刻板,而明代中后期服饰的“从简入雅”、“越界”,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明初以来礼法的道德秩序,这是其最显著的社会意义。

明朝中叶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富商大家不再愿意受礼仪制度的束缚,愿意为自己的财富大把花钱,从而带动了整个社会风尚的演变。这种趋势起源于成化(1465-1487)和弘治(1488-1505)时期。如在成化、之前的湖北安陆府,“俗民少械”,“衣不饰彩万”。

浙江省新昌县成化以前,老百姓无论贫富,都服从国家制度,穿扁毛巾,直礼服,皮靴,极其节俭的鞋子。渐奢之后,士子、秀才,以及作为儒子略知一二的人,也是衣冠楚楚,富家子弟或骄奢淫逸”[10]。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华丽的衣服,金珠的饰品”[11]。但当时商品经济并不发达,传统的生活方式仍占主导地位,少数人的新鲜感还没有对整个社会时尚造成强烈的震撼。作为商品经济新时代的开始,或者说带有改变传统社会生活方式性质的移风易俗,始于郑德(1506-1521)、嘉靖(1522-1566)年间,进入清朝后的万历(65438+)年间,曾一度折于中间。经过清初的休养生息,“抗干史圣”故态复萌。

早在洪和郑、李恪送给(?-1508)在上海指出:“中外臣子之家,华丽豪华,相映成趣,而借贷成本习以为常...首饰被滥用,妓女优于锦缎,普通光棍用绣花袜子,工匠自由制作,无比无畏。虽然朝廷屡禁不止,但民间一直自由使用。”[12]著名作家李梦阳(1473-1530)也说过,“今天的商人之家盛产衣服和刺绣...且富于诸侯。”【13】扬州商人资本雄厚,而且“都富于宫殿,衣着华丽,吃喝奢靡,饰马分财。”[14]著名学者顾颉园(1565-1628)也以亲身经历总结了南京时尚的变迁:“在贾政之前,杜南的风格是厚重醇厚的...军民以前为了生计,畏官,卑微,装饰皇帝衣服的东西少,而买官。”女子隐居,待酒待浆,织布,是常事。关于再续前缘的事情很少,但是那些计划卖淫、交友、施舍进出的人和男人是一样的。”[15]然而,郑、贾二帝执政后的变化,就像风云的瞬息万变。他借用东汉王符《隐夫浮奢论》中的一句话来解释:“今日京师贵胄,衣、饰、车、饰、宅,遍于皇制,甚为骄奢。"再者,我感觉"最近京城的待客之风常是这样的,留下了奢靡之风,富户多于士绅"[16]。像连山以东的博平县这样的小镇,也是“在郑德和嘉靖之间,但古老的习俗正在逐渐消失...街上的摊贩和仆人也多了帽子、鞋子和纱裙”[17]。在郑德和嘉靖之前,郓城人民是诚实正直的,很容易管理。但是,从此以后,他们“奢靡,民为士,士为医...徐丽人也很奢侈,他们每天的饭菜都是为市政府官员准备的”[18]。在江西永丰县,过去“男子只富丝布,富者衣冠,故称衫,士不官,吏不准用丝,女装以贫富为艳俗”,但嘉靖中期是“不分制,以赚钱为业,过节挥霍财富者甚多”[19]。同时,南直隶六合县也是“皆高帽大袖,鞋无平等。女性高髻长衣短裙,珍珠珠宝的饰品相当奢侈”[20]。在南通的弘治和郑德,“仍然有一种务实的倾向。读书人在家常练衣,戴布冠,即以文学之名而生者,以白袍在城中游行,而凡夫自保者,则用羊肠葛藤,太仓本色布。这两个价格适中,质量一般,所以人们都用,所以他们的风俗是节俭轻薄的。“然而,在万历,”中学的孩子们说,罗绮并不珍贵。“至于平庸廉价,你还戴着方头巾,不知道怎么禁止。是个过着清贫生活的优秀仆人,卖东西的,走正道的也一样,但人们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21]。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无丝无衣无金线无巾无云无鞋”的现象[22]:在南直松江,“奴争荣华”,“女装皆妓”,“奴皆用三官鞋,与官无分别”[23];河南内丘“门快而皂无非云鞋,医为方巾”[24];在福建福安,“方巾满路,士大夫名器被村富盗,屠夫奴隶也有白领关系”[25]...回顾明朝中后期的史籍,类似的案例很多,所以万历年间任吏部尚书的张寒(1513-15998)“民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奢为高。虽然是体制外的,但我不知道怎么避免。”[7]准确清晰地反映了当时人们在服饰上的心态,成为现代人研究明代中后期服饰文化特征的一个未公开的说法。

这种对礼仪的公然越轨,成为一种“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社会潮流,这不仅仅是富商大家造成的,更是特殊地位的文人阶层的攀比和竞争所促成的。当时人们把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归结为“富而贵室,奢而淫”,[23]“一般始于城市,然后是郊区,始于衣冠楚楚的家庭,再到城市”[26]。比如内阁首辅张(1525-1582),政治上锐意改革,生活上却极其奢侈。“他喜欢奢侈,他的衣服会很好吃,很耀眼,他早晚都会进步...而且他会改变一段时间的习惯,他会更加奢侈。”工部郎徐玉璞说:“每一个客人到了,都要先弄清楚自己穿的是什么颜色,再穿上衣服做一双。他们两个完全匹配,没有任何错误”[27]。在这种价值观的指导下,普罗大众也竞相奢华,如“顺从不合规矩,婚宴无节,白家铺张无节”[28],最终成为一代人的时尚,对明初确定的礼仪和道德秩序发起了猛烈的冲击。

朱元璋曾经对全国官民的服饰、首饰样式作出过明确的规定,但明朝中后期的服饰却是新的、不可预测的,大大打破了封建的罗网。详见下文。

朱元璋曾经严禁官员和民众在服饰上使用龙凤图案。违者说,“官民各一百棍,只服三年;工匠人手一百,年轻时甚至进京,受聘为局匠”[6](洪武八年三月,“智勇双全”、战功卓著的德清公爵廖永忠,甚至因僭取龙凤纹而被处死)。清凉龙袍的蟒蛇(缺了一爪)只有受到皇帝赏赐的内阁大臣才有资格佩戴,而玉带只有三品以上的高官才能享用。违者必用龙凤图案打破它。但在明末,“官服穿蟒腰玉者,差不多万人禁之,而陈武万户以上者,为腰金者,不下万人。至于边帅缇骑,取功德,酬赏,玉腰者不知有多少”[29],连小八品官也“皆骄且骄”[30]。当时有三种人总结“天下服饰无平等人”:一种是尊称他人,比如骑着没有八品芝麻官的骑手,而是“都穿着衣服,系着金腰带,披着棕色”;按道理,附在马上的儿子应该是个老百姓,但“其衣亦如卫士,四爪如龙。”第二个是太监,他“穿着像蟒蛇一样的衣服和斗牛服,被称为‘草兽’。金球晃眼鞭路,无人敢问”;王宓信誓旦旦地说“不奇怪,我也被蟒蛇给了玉腰,我用爱抚回敬了酒席。”第三个是女的,“低如长班,污秽如教坊,妻出门,戴珠箍,被绣,全是白泽,麒麟,飞鱼,坐蟒”,[31],和侯爷的绣没什么区别。

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规定,文武百官的官服——团衫,正反面用金银彩线装饰,称为“卜子”,故名“卜符”,以标志等级的高低。其中有龚、侯、伯、徐绣麒麟、白泽(传说中能言善道、明白万物之情的神兽),文臣绣一品鹤,二品金雉安漫步,三品孔雀触地,九品绣鹌鹑觅食草,绣喜鹊不流杂官。至于作坊里的乐手,

它的地位是卑鄙的,所以它只能戴一条蓝万字围巾,那是红绿相间的,在普通的西装里戴一条绿头巾,“以区别于文人。”因为“近墨者黑”,焦芳的官员也被视为“清流”。然而,这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在明末被打开了一个大缺口。“绣补文之官是圆的,其实是方的,与臣子无异,亦如训鹊似君子”[32],甚至乐师的装束也是“圣人之冠,与百官无异,在臣子之中”[33]。焦芳司妓彻底突破了只准穿下等衣的禁令,“崇尚上等衣为贵人奢也”[34],引领了时尚潮流,新制度,天下争相效仿:“弘治,初,贤而耻妓,自刘昌时更为注重效果,渐有效仿,文人欲罢不能。最好是近段时间的妓女,说不准。”[35]“南曲衣妆束,四方取形”,尤其是秦淮名妓的服饰,被称为“当代妆”[36],更为世人所模仿。原本只能“戴亮冠,出丑”的贱民,如今却成了时尚潮流的引领者,这是明初肉食者始料未及的。

朱元璋曾经严格规定,普通百姓只能“穿浅色”,不允许佩戴金葱粉和珠宝。但是到了明末,红裙“以为是特务,连锦缎,连珍珠玉石都有...至于明末,熊石之家不绣红衣,丫环不穿大红”[37]。男穿织锦,女饰金珠[7]已成普遍现象,国家法律法规被置之不理。“巾服违反制度的禁止,视为尴尬”[38]。明朝政府的权力约束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变得软弱,封建等级制度被彻底打乱,这是明朝中后期服饰变迁所蕴含的最显著的社会意义。

第二,追求时尚的流变

总的来说,明代中后期服饰的变化从低俗朴素到高贵华丽,从清淡单调到鲜艳繁复,从规整刻板到新颖繁复,转型时期短,是中国古代服饰史上最丰富多彩的发展时期。

以河南省太康县为例。“国之初,衣前七褶,后八褶,弘治多短褶;郑德开头短了三分之一,底部长了三分之一,书生停在中间。冠平而高逾一尺,秀才不减* *寸;嘉靖初服,似弘之长,似弘之短,街头少年帽长而尖,俗云鼓帽。弘治年间,女装只盖裙腰,富户用罗绫纱帛,织金彩袖,裙用金彩膝,发髻一寸多高;郑德和德国之间,衣服越来越大,裙子越来越打褶,衬衫只用黄金做,发髻越来越高;嘉靖初,衣及膝,裙短褶裥,髻高如官帽,皆是丝胎,高六七寸,口围二三寸以上[39]。与此同时,在福建建宁县,“男饰皆以笼帽盖之,衣履皆丝,时有变化;女人用华丽的衣服装饰自己,用珍珠和黄金覆盖,像一个淑女一样移动”[40]。

万历初年南直隶通州,“衣长,裙宽,领宽,腰细,数突变。”[21].尤其是东南大都市南京,在这方面非常突出,而且是“奇制异制,日不落月新。”仅一条小头巾就有汉巾、晋巾、唐巾、诸葛巾、巾、东坡巾、阳明巾、九华巾、鱼台巾、逍遥巾、华阳巾、巾、雍巾等品目,而质地则有帽、纬、漆纱、马尾辫纱、龙麟纱等品种,“连马尾辫织作巾用,也有皱折。以前只有云鞋和平底鞋,到了万历有方头、短面、鞋、罗汉皮、僧鞋等款式。”其后续服务较浅,延迟时颜色为红、紫、黄、绿。" [41].还有范里安(1540-?以个人经历来说,记录松江的服饰变迁,真实可信,似乎其追逐时尚的潮流甚至高于南京:石喻是学生,看到同龄人穿的是桥毛毛巾,春园穿的是金线毛巾,士绅穿的是仲景毛巾。从此以后,我觉得它很讨厌,很容易庸俗平淡,就成了唐巾、巾、汉巾、方巾。从(万历十四年,1586)开始,人们就开始使用非唐非金的毛巾...现在有马尾巾,高淳巾。男人的衣服,给了弱冠的时候,都是打褶配细裙。老人的衣服有长有短,少数的有短有长,从后面看容易被扯平。样式是早力穿的衣服冬暖夏凉,盖着胡。后来改成阳明服,18学士服,24气服,都是以修行为基础的,很少见。自龙、万以来,一直用道袍,古人则用阳明服,这是因为心不同,古代不好。最早用于宋锦,后用于唐汉锦、晋锦的斜纹、绢纹,都是千粟、芙蓉锦,四头,都被视为恶心。罗一开始还是暖暖的,四周都是水。如今,、马尾罗、都用上了,包围罗的水又没了。其他纱线和丝绸更容易计数。[23]

这里所说的中京围巾,即中关菁,是嘉靖七年(1528)特定官员颜居官佩戴的,而各省、各州、各县官员有资格使用的国子监、国子监、人行署,则仅限于统帅以上的武官,其他人不得滥用。但“嘉靖末年,即使是龙、万两朝,都有忠义、忠义、进士等深衣大带,只有志于用之...家里还立过禁令,士绅根本不认识警察”[42]。北直隶广平府也是“忠静制,杂六、吴优、邮传、仓三等官皆僭之,儒生慕其美,谓之凌云巾”[34]。至于上面说的瓦笼马帽,也叫波纹帽或波纹马帽,用马牛尾编织而成。范里安还记载了它在松江一带的演变:“波纹马帽,嘉靖初年只有工人戴,二十年前富人用,不过只见过一两次,价格很贵...万历以来,无论贫富都有人用,价格也很高。[23]万历中期,浙江江海宁县的瓦楞帽“虽也为乞丐所用,但仅值一两钱”[43],逐渐流行。

在这股追逐时尚的潮流中,有三个文化现象值得大书特书特写:一是地域中心。以苏州为代表的吴中区因其独特的经济条件而拥有最时尚的服饰,吸引了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目光,从而成为时代时尚的传播源头。当时人们说苏州“善于在海上进退。苏人以为雅则四方雅,俗则俗”[44];“吴俗奢,奇乐,人情尽收眼底。吴为人谦和浮华,以为非也...四方重武,而吴则惟命是从”[45],以至于有“吴俗奢天下第一”之说。这种地域扩散对明代中后期服饰的变迁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促使整个社会热衷于穿着,刻意打扮,将中国古代服饰文化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第二,名人效应。古代名人多为风流儒雅的士大夫,他们学识渊博,学识渊博,有着特殊的身份和地位。他们往往尽力追求更多的物质和精神享受,因此很容易引起普通市民的钦佩。比如著名作家陈继儒(1558-1639,梅公),他曾经标新立异,说“凡事要推陈出新,人要效法”。他制作和佩戴的头巾被当时的人们称为“梅功巾”[46]。著名画家、书法家董其昌(1555-1636)在服装款式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别出心裁地穿上了松江紫布制成的长袍。这种衣服原本是当地的“丧服”,但因为他是名人,人们不但不觉得奇怪,反而开始模仿,导致“一月成国俗”。这种对名人的模仿,也促使明末的服饰不断翻新和精致。

第三,女性优势。在古代,由于社会活动相对较少,女性一般很少有出头的机会,封建政府对她们的约束也往往不得力,这就使得女性的服饰有着天然的优势,她们往往无视经济实力,爱慕虚荣。据说“风俗尚奢,尤其女子,家只负责石。在再续前缘交易过,也没有挥霍过,所以先创业特别难”[48]。“男人可以外禁,女人可以内禁,所以移风易俗特别难。原来是从士族之家开始,宫女嫔妃辛苦,去亲戚家睡假赶邻居。

有钱人创造之初很惊讶,然后过去很美好。得之者不骄不躁,不安之者耻。或民之财,营饰而不足;或者死亡的时代,一个衬裙的制度仅此而已,然后成为一股风,几乎不可恢复”[37]。”这种风气传染性很强,南来北往都有。

在北直隶隆庆,“士绅夸汉服,乡妇亦为华饰”[49]。南京女装,“首为寨关,七品为明木所取,古称副,亦称“步摇”。它的制服:戴在头发上,或用金银丝,或扎马尾辫,或用毛线;帽子有冠,有髻,有云髻,或‘假髻’”[50]。服装类节目也很难墨守成规,时间久了就被淘汰了。万历初年,改了十几年,万历中期,改了两三年。“第一个发髻的大小,装束的宽窄,花苞的样式,渲染的颜色,鬓角的装饰,鞋子的做工,都是变化的。”[5638+]

至于松江女装的变化,就更复杂了。《范里安》记载:隆庆初年,妇女头髻仍为官员所戴,顶上有珍贵的花朵,称为摘心,两边有太阳穴,然后倒插满冠。耳朵上镶嵌着珍宝,年轻人用头木拐,用花方格装饰,穿着大袖的裙子和上衣。从后面翻出尖馍馍和鹅心馍馍,渐渐越做越好,到前面装修,都是装在尚雅。像男人的直发一样梳头发,不用分。蝴蝶是向后挂的,也叫坠马尾,旁边插一两枝金玉梅花,前面是金捻灯笼簪,两边是两三对西番莲。在发束中,你用犀牛玉簪,横过一两个枝头,再用点翠卷一朵莲花,旁边加一朵翠花花,有手掌那么大。耳嵌金玉丁香,衣以三颈窄袖,长三尺余。比如男人穿了褶,只露出两三寸的裙子。梅子条纹裙和过膝裤一开始还是雕的,还是本色,还是画的,还是绣的,还是推纱的,最近还是红绿绣的,比如莲花裙,而披风和便服都没了。包头是各个年龄段的人都用的。万历十年,夏天还是马宗头的头箍,现在好纱包头了,春秋用。起初,它很宽,但现在越来越窄了...包头不能扎头发,加上精细的黑马网巾,又是一种错觉,听到风声的人都方便。[23]

其造型奇特,名目繁多,变化之快,丝毫不亚于现代商品社会,明朝中后期追逐时尚的风尚在此可见一斑。

松江女装男性化,反映了明代中后期男女服饰无差别的社会现象。与此相适应,一些地方出现了男装女性化的趋势:“嘉靖末年,甚至龙、万两朝...大富大贵的儿子们化着大类型的女人妆,毛巾样式千奇百怪,难以分辨。”[42]浙江桐乡县,“自丁酉(万历二十五年,1597)至丁伟(万历三十五年,1607),若历代善穿丝绉湖,女染大类”,“东南县所生所育,皆穿红紫”。于是,董冰先生把唐诗改了调侃说:“昨日来城垛,回来眼含热泪,女人衣裳的,都是读书人。”[52]崇祯在浙江武城县时,也颇有“少年以红紫为奇服”[53]。这种“厌新而去明园”的行为,说明当时人们对时髦时装的追求达到了极致,不再仅仅满足于服装款式的更替和材料的华丽,而是想方设法寻求更多新奇奇特的刺激。就连偏远的四川洪雅县也是“女人喜欢化浓妆,头发还挺走心,袖子又宽又长,衬衫拖地;男的戴方巾加冕,其余的戴罗纹帽。市面上大部分人用麻布为之,称之为凉帽,和丧帽一样。[53],虽然离奇,却被视为时尚。在浙江湖州,“过去富婆化妆只付重金,现在仍别出心裁,但金宝不用,故不用珍珠、绿珊瑚之类的东西”[54],不落俗套,别具一格。

而南靖尼姑,却是关注红尘的,因为她们“身着再续前缘,饰以香缨麝带”[55],也受到了世俗的熏陶,正好应验了当时人们的感叹:“风俗转于人,受感化者可畏!”[42]

因为社会风气普遍讲究穿着打扮,一些经济实力并不富裕的市民也趋之若鹜,但依然虚荣。杭州居民“食以不同月,食以不同年,不分贫富贵贱,相望即穷,强饰,骄,为财”[7]。甚至那些冒充大清的人。势必赶时髦:“布袍是儒服,自九八年以来,一直卑微。穷人一定要穿丝绸色的衣服,那叫轻薄华丽,恶人就从商店里找旧衣服,换上新制度,和奢华的公子坐在一起...上海学生冬天必穿绒袍,夏天必打马宗布绿伞,虽穷如丹。多收十把麦子,就盖毛衣毛巾,对你有好处。”[23]在这种时尚的引导下,如果有人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就会被别人鄙视:“如果你不穿衣服,没有文采地去参加村民的会议,村民会窃笑,不坐在座位上。”[21]这迫使人们迅速转变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改变固有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时代潮流。

第三,审美趣味的世俗性

审美情趣是人类精神的体现。任何服装的图案和色彩都不仅仅是简单的科技手段,总是蕴含着一定的文化意蕴。从商周开始,中国古代服饰就呈现出象征色彩和寓意图案相结合的民族风格。隋唐以前的服饰纹样主要是模拟自然景物,最常见的有云朵、花鸟、几何图案、缠枝花等,体现了文人阶层含蓄的审美情趣。

这种恬淡宁静的田园意境在明代中后期受到了猛烈的冲击。明代中后期的服饰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必然反映了新兴市民阶层独特的审美情趣,具有明显的世俗性。

这一时期的服装图案鲜艳,色彩丰富,构图趋于豪华繁复。几个形状各异的图案放在一起,形成了许多固定的图案,寓意丰富,直接表现了世人对富贵名利的向往和追求。

比如把芙蓉、桂花、万年青一起画,叫“富贵千年”;把蝙蝠和云画在一起,叫“天降福”;把白鹭和芙蓉画在一起,叫《一路辉煌》;把马、蜂、猿画在一起,叫“马上封侯”;在花瓶中画三戟,称为“三级连”;有海棠的金鱼叫“从此幸福”;鲤鱼配荷花,叫“一年比一年多”;麦穗、蜜蜂、灯笼放在一起,叫“五谷丰登”。等等,不胜枚举。这些图案构思巧妙,寓意深远,名副其实,把中国古代人民心中长期积累的对和平与忠贞的所有希望都化为美丽生动的图案,即使是不识字的人也能理解其中的含义,恰如其分地表达自己的寄托和感情[56]。

第四,服装生产的商品化

16世纪明朝中期,虽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产结构的变化,商品经济突飞猛进,社会各生产部门更加商品化。就服装生产而言,从原料的种植到丝、棉的纺制,以及成品的供销,所有的环节都打上了商品经济的烙印。

明朝以前,中国传统的服装材料是丝和麻,分别为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所用。宋元以来,特别是明初以来推动的植棉业,在明朝中后期趋于兴盛,“遍天下,无地南北皆宜,人有贫富”[57]。由于棉布具有产量高、易纺、成本低、保暖性好、耐久性强等优点,而且印染、缝纫也简单易行,因此迅速成为最重要的服装原料。松江的小农户以织布为业,越来越成功。成千上万块棉投入市场,成为全国棉纺织业的中心,号称“衣遍天下”;浙江嘉善县居民“晚上烧脂,男女通宵”纺棉纱,“每天可得纱四五两”,涓涓细流也汇成巨量,于是有了“松江布买不到,汤唯纱收不到”的传言。而当地的棉花远远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山东、河南的大部分农田都种植棉花,为江南提供原料。有“中州沃土,半植半棉,棉花归摊贩”[59]之说,可见其产品已全部投放市场,商业化程度甚深。江西铅山市场销售的服装原料有福建大田原布、浙江胡俟和锦缎、湖广罗田布、嘉兴西塘布、苏州青、松江、南靖青、瓜州青、连青、红绿布、松江大硕布、萧中索布等。湖广孝感布、临江布、信阳布、定陶布、福清原布、安海原布、济阳原布、粗麻布、定陶布、福清原布、安海原布、济阳布、粗麻布、书店原布、漆布、大刷布、小刷布、格布、金溪原布、棉纱、网花、童布。创作于嘉靖末万历初,画面显示北京不仅有布料、缎子、毛皮等原料,还有衣服、围巾、靴子、袜子等成品在众多的摊位上出售。

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由亲生父亲仇英签名的杜南范慧地图,也反映出明末大量毛巾、帽子、靴子和鞋子在南京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