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派驻”和监督纪检组?

“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形式:

所有派驻机构将统一命名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和集中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立派出机构;对业务相近、业务相关或系统规模较小、监管对象较少的部门,应设置集中派出机构。

监督权限和方法:

1.出席或列席驻部领导小组会议及其他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

2.采访部门负责干部。

3、经批准查阅本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

4.查阅、调查、核实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5.选拔任用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时,应当就党风廉政建设征求驻在机构的意见。

6、查处部门管理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

8.有权采取其他措施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纪律检查职能。

扩展数据:

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作用;

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检组或者纪律检查员”,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的实践经验,将派驻监督纳入党内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了纪委派驻纪检组与派出机构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任务、派出机构的领导方式,为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纪检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出纪检组是领导,被领导。

第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纪检组履职能力。

第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监管合力。?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水平。

?百度百科-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

人民网-如何发挥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