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欧洲人取名字的习惯,风俗等。

呵呵~取名的风俗不大清楚但是欧洲姓氏文化的资料还是找到一些,其中有很多相同之处呢!

一、英语姓氏的起源

英语姓氏的起源有一段有趣的历史。从前,人们只有在刚出生时所起的一个名字。例如,也许叫约翰John,也许叫希尔达Hilda。当人们像过去那样几个人住在一起或者一些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时,一个名字就足够了。如果有了提及Hilda或者John,村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指的是谁,因为在一个村子里仅有一个希尔达或一个约翰,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村庄发展为大村庄,一些大村庄又发展为城镇,这样就可能有五六个约翰或者五六个希尔达都住在相同的地方。那么人们又怎样区分是哪个约翰,哪个希尔达呢?解决这个难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在这个人的名字后面加上他所从事的工作的名称。这样,做厨师工作的人可能被称为约翰厨师(John the cook)。纺线织布的人可能被称为约翰纺织工(John the weaver)。这样以来就出现了我们现在所说的第二个名字,即姓。Sir name/surname/family name/last name“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这些姓就传给了他们的孩子。所以,约翰纺织工的孩子或许叫做希尔达?织布工(Hilda weaver)和查理斯?织布工(Charles weaver)。这就是我们今天仍使用它们作为姓的原因。

“Wright”是一个古英语字,意思是制造某种东西的人(maker)。因此,制造马车的人被叫做马车制造工(Cart wright);制造车轮的人被叫做车轮制造工(Wheel wright)。造船的人被叫做造船工(Ship wright)。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人具有像制造工(Wright)或者马车制造工(Cart wright)这样的姓的原因了。

另外一个较常见的姓是史密斯(smith)。史密斯(铁匠)是一个用金属制作东西的人。因此就出现了金匠(goldsmith),铁匠(blacksmith),铜匠(coppersmith),银匠(silversmith);有时这些名字缩短成汤姆金(Tom gold)或汤姆银(Tom silver)。许多年以来,铁匠(smith)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虽然我们不再谈论铁匠,但我们仍然谈论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和希尔达?史密斯(Hilda Smith)。

区分两个相同名字的人的另外一种方法是在他们的名字后加上住所。因此,住在同一个村子名叫汤姆的两个人可能叫做(汤姆?伍德)Tom Wood,(汤姆?树林)或(汤姆?费尔德)TomField(汤姆?田野)这就产生了诸如Wood、Field、Street、Tree、Pond、Lake、Hill以及Forest这样的姓。有一些姓是来自于具有相同名字的人的不同长相或外表。例如:Longfellow(高个儿),Small-man(矮个儿),Brightman(聪明的人),Short(矮子),Brown(黑脸人),一个矮个子可能被人叫作小约翰,他的儿子的名字就是这样产生的。就可能叫汤姆?小约翰(Littlejohn),若老是觉得渴,他可能被人们叫作威廉喝水(Williams Drinkwater)。还有一个方法可以区分具有相同名字的两个人。这就是在他们的名字后面加上Son(儿子),来说明他们是谁的儿子。这样,如果有三个人都叫享利,就可分别叫作享利?约翰之子Henryson of John,亨利?罗宾之子Henryson of Robin,亨利?威廉之子Henryson of William。这样以来,这些姓就变成了Johnson(约翰逊)、Robinson(罗宾逊)和Williamson(威廉逊)。英语的姓中有许多姓的起源是很容易查找的。但是其他一些姓是怎样来的是很难搞清楚的。只有那些专门从事词汇史研究的学者才能说清一些比较难的词的起源。[1]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英美人的姓(surname)起于公元11世纪。公元1066年诺曼底人征服英国之前,英国人只有名而无姓。诺曼底人入侵后,英国人的祖先盎格鲁撒克逊人便渐渐有了姓。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指出:“我们祖先撒克逊人直到诺曼底人征服时,还只有个人名字,而没有代表宗族的姓氏。”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和英国人口的急剧上升,可供选择的个人名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人口剧增的需要,愈来愈多的人只好选用人相同的个人名。这样,这各观上要求在个人名的基础上添一个词,以示区别。为了增强人名的社会工分的职能,英语民族便开始采用附在个人名后面的个人附加名。这种个人附加名通常是本人的职业名称,或出生地名,或绰号等,如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Roy of London(伦敦?罗伊)。后来,这种个人附加名演化为姓,如John the Cook演化成John Cook(约翰?库克)。英语姓的习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和宗教的影响。1538年英国实行新生婴儿受洗礼后必须登记姓名的帽度,此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姓的固定使用和全面普及。英语姓氏最初中只有贵族才有,所以,就拼写为“Sir name”,尔后演变成了“Surname”(当然也可叫“family name”或“Last name”)。后来,一般的百姓也效仿贵族的做法,给自己的名后加个姓,或是跟随某个贵族的姓。[2]

二、英语姓氏的构成与种类

英语的姓大约在1100~1450年间形成一套较为固定的模式。英语姓源于许多语言;古英语、古法语、古挪威语、爱尔兰语、盖耳语、凯尔特语、威尔士语、高卢语、日耳曼语、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等。英语姓的起源和色成反映了英国的历史,英国在历史上是一个经常遭受战争与外族侵犯的国家;英国在历史上与外族有着广泛的交融和混合。根据起源,英语的姓氏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15种。

1、来自父名的姓(patronymic surnames),欧洲很多国家都采用此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父亲的名字(given name)上加表示“……之子”意思的前缀或后缀。英格兰人加后缀-son和-s,瑞典人加后缀-son,苏格兰人加前缀Mac-,爱尔兰人加前缀Mac-或Mc-和Q′-,诺曼人加Fitz,德国人加Von-,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加Di-,丹麦人和挪威人加后缀-sen。如:Johnson、McNeill、MacAdam、Jense、OBrian、Williams、FitzHerbert。

2、来自祖先的身体、生理特点或生活方式,如相貌、身材、脾气、道德、习惯等,或者由父亲的亲朋好友等起的诨名(nick names)而来的姓。如一个名叫Peter的人身材魁梧,人们叫他PetertheStrong,后来就成了Peter Strong。同样,身材矮小的Roger成了Roger Little或Roger Small。还有如Long、Short、Good、Hardy Wise等。

3、来自祖先从事的职业或擅长的技能的姓(occupational surnames),如:Chancellor(司法官)、Deacon、(副主祭)Alderman、(高级市政官,地位仅次于市长)Latimer、(Latimer Hugh)拉蒂默(1485-1555),英格兰宗教领袖,由正统天主教改宗新教,任伍斯特主教[1555],被天主教徒马丽女王以叛逆罪逮捕并火刑处死。Baxter、(Baxter Richard)巴克斯特(1615—1691)英国基督教清教徒牧师,王政复辟时因为力促当局对脱离国教的温和派实行宽大而遭受迫害和监禁。Webster、(Webster Daniel)韦伯斯特(1782-1852)美国国务卿[1841-1843][1850-1852]美国众议员[1813-1817][1823-1827]参议员[1827-1841][1845-1851],支持1828年关于税法案,主张保护贸易,和英国签订韦伯斯特—阿什伯顿条约[1842],曾为美国辉格党三名总统候选人之一[1836]Carter、卡特(马车夫)Cook、(厨师)Clark、(Clark Champ)(克拉克)[1850—1921]美国众议院长[1911-1919]民主党,一贯支持有利于西部和南部的立法。Carpenter、(木匠)Mason,(石匠)Taylor(理发师)Butch2er。(屠夫)Smith(铁匠)CopperSmith(铜匠)Goldsmith(金匠)SilverSmith(银匠)Peddler(小贩)。

4、来自住地名的姓(locality-based surnames)。这种方式以前用于法国,11世纪诺曼底人征服英格兰后带入了英格兰。应当指出,许多贵族的姓都是以这种方式构成的。这种姓中往往有de(la)、del等小品词,意为“of”。撒克逊人的对应方式是“at(te)”,如:John atte Brook(小溪)、Edgar Atwell、(水井)William Atwood(树林)。后来,at(te)等小品词被去掉,上述姓名就成了现在的样子;John Brook、Edgar Well、William Wood。类似的姓有Everest(山峰)、Ford(浅滩)、Hill(山)、Lake(湖)、Field(原野)。

5、来自动物名的姓(surnames from animals)。这种方式的产生主要因为在中世纪,人们喜欢用自己所崇尚的动物的标志装饰自己的头。如某人喜欢狮子的勇敢,便以Lion为姓。另外还如:Bull、(公牛)Fox、(狐狸)Peacock、(雄孔雀)Lamb(小羊)Bird(小鸟)等。Badger(袋狸)、Hart(公鹿)。 6、人们开始时不需要但后来因需要而取得的姓(acquired surnames)。如离开宫廷的侍女和国王的随从,他们一夜之间成为庶民,发现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姓,因而便选字为姓。此类姓氏声音好听或只作为人名的附加物,所以其后代对祖先难以做出任何推断。

7、有时候颜色也成为人们的姓。一个有红色头发的人可能被人们叫做汤姆?红色(Red)。但是有时长期流传下来的名字会变样,汤姆?Read或Reade可能就是汤姆?Red的后代。住在村子草地附近的人可能被人叫做汤姆?绿(Green)。还有white、black。

8、《圣经》中的人物名和基督教中的圣徒名也是英语姓氏库的重要来源。比如James、John、Michael、Ellis、Elliot。另外,Martin、Gregory、Lawrence和Vincent这些圣徒名,现在都是非常普通的姓了。

9、以生理特征名称为姓如:Arm strong(臂力超人的),Longfellow(高个子)。

10、以民族名称为姓:如Angles(盎格鲁人)、German德国人、Welsh(威尔士人)等。

11、以自然现象为姓。如:Frost(霜)、Rain(雨)、Show(雪)等。

12、以植物为姓。如:Flower(花)、Rose(玫瑰花)等。

13、以人体部位名称为姓。如Arms(臂)、Foot(足)、Temple(太阳穴)等。

14、以武器、器物或货币的名称为姓。如Sword(剑)、Pike(长矛)、Coffin(棺材)、Lever(杠杆)、Pound(英镑)等。

15、以官阶为姓。如Judge(法官)、King(国王)、Marshall(元帅)等。英语民族姓的数量多得惊人,据有人调查研究1974年仅美国人的姓就多达128万个,其十三分之一为独姓。英国也有3.5万个姓。目前,英语姓中常见的姓有3000个左右。最常见的也有200来个。在数量上居前十位的姓依次为:Smith,Jones,williams,Brown,Davis,Johnson,Anderson,Taylor,Thom and Evans,这十大姓的人口就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