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随父母出生的已婚学生报名办法

法律解析:烟台已婚学生随父母在1注册。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父亲、母亲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及时到当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户籍管理条例》

第九条婴儿出生登记遵循父母自愿的原则,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