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甲、乙、丙、丁、戊类车间(仓库)的划分标准。

仓库储存货物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五类:A-B-C-D-E,这五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依次降低。闪点和爆炸下限是判断火灾危险性的重要标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A级

甲类仓库可以存放甲类物品1-6的所有物品。

包括自燃、爆炸、强氧化,燃烧时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闪点低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在空气中的水或水蒸气作用下,可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的固体物质。在室温下自身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的物质,可导致快速自燃或爆炸。

常温下在空气中的水或水蒸气的作用下,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强氧化剂,当暴露于酸、热、冲击、摩擦和易燃无机物如有机物或硫时,容易引起燃烧或爆炸。遇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或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2.乙类仓库

由于同一个仓库中储存的物品的形状和危险性不同,乙一和B仓库被细分。乙一可以存储B 1、3和4项,B 2可以存储2、5和6项。

乙类易燃,比甲类氧化剂弱。包括闪点不低于28℃但低于60℃的液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爆炸下限不低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在室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并因积聚热量而引起自燃的物品。

3.C类

丙类仓库对货物只有两个限制,一个是固体,一个是液体。两类货物的形状和危险性不同,所以丙类仓库又细分为丙类和丙类..

C类既有液体也有固体。这种液体闪点高,不易挥发。固体会燃烧,并且在切断电源后会继续燃烧。

几乎所有的高标准库都是C-II,非C-II的高标准库数量很少。

C级是根据闪点不低于60℃的液体来判断的。

丙类、二类仓库判定为可燃固体。

4.D类

当可燃包装的体积大于文章本身提到的1/2时,火灾危险性类别应相应提高。D类物品不易燃烧,撤去火源即停。

5.E类

物品不会燃烧、着火、喝醉或碳化。如:钢铁、铝、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可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非纸制品、水泥、石材、膨胀珍珠岩。

扩展数据:

车间和仓库的防爆

具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车间应独立设置,并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和排架结构。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有爆炸危险的厂房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

泄压设施应采用易泄压的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门窗,并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会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

泄压设施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设置,并应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应大于60kg/m?。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措施防止冰雪堆积。

对于排放较轻易燃气体和蒸汽的A级车间,应使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区。天花板尽量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通风良好。

具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场所宜布置在单层厂房外墙附近或多层厂房顶层的泄压设施附近。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远离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百度百科-丙类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