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二胎补贴政策
两个单独的孩子
最新消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
潍坊单独二胎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职工或者一方从事工商一年以上且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两代以上独生子女并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有一个或两个女儿,男方已在女方家定居并赡养女方父母,且已生育一个子女(仅适用于姐妹一方);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少数民族且两代以上具有本省户籍,并生育过一个子女;
7.一方是烈士独生子女并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丧偶且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市级以上残疾儿童鉴定机构诊断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从事地下工作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女,继续从事地下工作的。
生个孩子。
潍坊二胎政策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一方是独生子女;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女方是在农村村民委员会登记的农村居民(以下简称农村居民),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3.双方都是农村居民,一方是国家认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
4.双方均为海岛居民,并在海岛上连续居住五年以上;
5.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一方为残疾,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中五级以上标准的;
6.一方是残疾军人,残疾程度在五级以上的;
7.如果女方是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
8.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子女或者第一对双胞胎(含多胞胎)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残疾子女,医学上认为适合再生育的;
9.只有一个兄弟姐妹有生育能力;
10.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男方已婚并定居在有一女无子女家庭,赡养父母;
注:前款第10项规定,有多名女性无子女家庭姐妹的,只批准一人。城镇居民转为农业户口的,不执行本条例关于农村居民在农业户口生育的规定。
再婚夫妇
潍坊二胎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及以下子女(含合法收养,下同),另一方从未生育的;
2.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未成年子女由法律规定或者离婚时的离婚协议确定,新组成的家庭没有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新结合的家庭只生育一个子女,但该子女是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残疾儿童,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4.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为不育,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