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打开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云窗办照,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安装河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打开APP,进入登录页,录入申请人手机号和手机验证码进行登录。根据提示完善个人信息

第二步:进入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APP主页,点击“操作指南”,可查阅此APP的使用说明;点击“个体设立”,即进入个体的设立登记申请填报流程;点击“我的签名待办”,可对提交信息进行签名确认;点击“我的业务”,可查看、编辑和提交所办业务申请

第三步:选择拟设个体工商户名称,提供两个选项,分别是“直接申请”和“已有核准名称”。选择“直接申请”,填报拟设个体名称信息并点击“名称查重”按钮进行检查。选择 “已有核准名称”,根据相关信息查询已经核准的名称。尚未核名(包括需要核名或无需核名)的,请选择“直接申请”

第四步填写信息即可。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条件

1、国家政策许可的、具有经营能力的、城市失业者,农村村民和其他人可申请个体工商户;

2、申请人须具备与该项目有关的资金、经营场所、经营能力及经营技术。

个体户怎么申请营业执照,申请营业执照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8)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9)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