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厂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开办石材厂的手续:1。先跟工商部门核对一下名字。工商名称核验是后续办理工商登记事务的前提。开砂石厂之前,一定要先想好名字,拿到工商局的批文,才能正式开业,避免同行业重名或近似重名。2.去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砂岩资源属于非煤矿产资源。开办砂石厂,需要向当地市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采矿行业批文、储量核定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文等。,然后由相应的检查员进行矿产资源核查、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估。只有通过考试后,他们才能开始操作。3、经安监局审批和环保局评估,设立砂石厂进行岩石爆破,需取得《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经审查合格后,划定采石场、石料厂、砂石料场等作业范围,核发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否则为非法开采。国土资源部门有权对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严重污染环境的不合格石材厂进行审查。4.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开办砂石厂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载明砂石厂的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此外,砂石厂法人需具备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书。5.其他所需证件,视加工原料而定,可能涉及其他证件,如河道采砂,需河道管理部门审批;开采岩石占用防护林带需经林业部门批准。根据某县政府给公众的答复,面积在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超越权限的由省、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矿山企业的部门管理矿山安全。
第五条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完善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对坚持矿山安全生产,预防矿山事故,参加矿山应急救援,在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