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少数民族语命名的城市
哈尔滨:女真语哈里宾忒。汉译“扁状的岛子”。
齐齐哈尔:达斡尔语,汉译“牧场”。
牡丹江:满语穆丹乌拉,穆丹汉译“弯”,乌拉汉译“江”之意。1937年改名牡丹江市。
佳木斯:赫哲语,汉意“尸骨”。因为松花江水流到此处将上游淹死的人、畜尸骨冲到岸上,松花江以净水入海,故有此意。
绥芬河:满语绥芬毕拉。绥芬汉意“锥子”。毕拉汉意“河”。因河中生产半寸长、深褐色的椎形螺螫而得名。
伊春:满语伊春。汉意“皮衣料”之意,即生产皮衣料之处。
瑷珲:满语瑷珲,汉意“母貂”之意,即母貂生息繁衍之地。
吉林:满语吉林乌拉。吉林汉译“沿近”之意,乌拉汉译“江”,即沿江的城市。
伊通:满语伊通。汉译“半翅鸟”,即半翅鸟生息之处。半翅鸟是一种类似野鸡但比野鸡小一些的鸟,俗称“沙半鸡”。
延吉:满语延吉。延吉汉译“岩羊或悬羊”,即岩羊或悬羊生息之处。
四平:满语四平。汉译“锥子或细直”之意,即细直的河流,市依河得名。
法库:满语法库。汉译“鱼梁或鱼脊”,即地貌如鱼脊骨状。
普兰店:满语普兰。汉译“荆棘”,即荆棘植物生长之地
拉萨——藏语的意思为神佛圣地
呼和浩特——蒙语的意思为青色的城市
乌鲁木齐——维语的意思为美丽的牧场
克拉玛依、齐齐哈尔、喀什、香格里拉
前郭尔罗斯,满洲里,牡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