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命名为什么要用拉丁名?

相反,同一种花往往有多个名称,如三角梅、杜鹃花、三角梅、三角梅;扶桑又名朱槿、芙蓉、大红花等。可想而知,这种同名同姓、异物同名的现象会给植物的鉴定和利用带来很大的障碍,也不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国际植物学交流的标准名称是拉丁名,意思是植物的拉丁学名。使用拉丁名称和拼写的习惯起源于中世纪的学者,因为直到19世纪中叶,大多数植物学出版物仍然使用拉丁语。现行的用拉丁文命名生物的系统是250年前由瑞典植物学家卡罗勒斯·林奈(Carolus Linnaeus)提出的,通常以他的笔名林奈(Linnaeus)作为统一的植物命名方法。他的《植物物种》出版于1735。这种命名系统被称为林奈命名的二项式系统,其中生命,如植物,是由两个拉丁名称命名的。第一个名字代表属,第二个名字代表特定的修饰词。属名和特定的修饰词组合在一起形成种名。在物种名称后面,记下给它命名的人的名字。一方面表示这个人属于荣誉,另一方面表示这个人负责这个命名。这个简单明了的命名规则一出,就受到了生物学家的称赞和支持。经过200多年的应用和修订,已经成为国际学者命名新物种的统一标准。双重命名使成千上万种复杂的生物得到科学区分,人们只要看到一种生物的两个拉丁词就能判断出它的类别。